第一百一十一章 荒山孤店[第2页/共2页]

“山羊肉好吃啊!”李逵大喜,伸手就去抓肉,却被花木兰打掉,细数这些人,有几个是省油灯?

高冲不动声色的跟店东谈天,“白叟家,这里是甚么地点啊?”

世人一分开,店东就变了,老态龙钟消逝不见,变得精力抖擞,喝道:“发动静,十几个有经历的肥羊。”

“少爷,不仇家。”杨志小声说,杨志是个谨慎人,这一点在水浒中记录的清清楚楚,不但是杨志,徐宁、董平、花荣、张奎都感到不普通,这几个不但是武者还是读书人,前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的知识丰富如海,路边野店这类事情高冲能看到,他们必然也能看到。

如果高冲能见到店东这使得模样必然会说:老子目光不差,公然有题目。

这时,众女下车进店,顿时狭小的野店被芳香覆盖,高冲就发明几个店伙的眼睛直了,眼神一个劲的往几女傲人的香躯上打转。

可贵扈三娘不跟仇琼英拌嘴抬杠一回,乌兰托雅胆战心惊的用筷子夹起一块羊肉看了半天,才道:“是羊肉。”心中道:我是绝对不会吃这羊肉的,天啊,另有如许残暴的事。

虚惊一场。

分开这家野店,董平道:“少爷,这家店有题目,前面我们还是谨慎一些,我和张清秦明做前锋,留几小我断后,制止不测。”

有酒藩的处所就有店,固然荒山野岭清闲安闲,风餐露宿天然比不上旅店的热汤热饭,世人就一喜,就看高冲,那意义:是去还是不去啊?

羊肉!高冲就俄然想起十字坡母夜叉孙二娘卖的人肉包子,胃里就一阵翻滚,“不会是两脚羊把?”

高冲能用一个酒葫芦拉拢民气,本少爷就能用钱买下整小我!功成名就以后,甚么样的美人没有?高风的目光狠狠的在几女傲人处盯了几眼,相处十几天,众女天然不能不时都戴着帷帽,帷帽摘下的刹时,高风呆了,真觉得仙子下凡,不过他毕竟跟公子炫分歧,他可没有一个公主老妈做后盾,不成能为所欲为,并且他的气度非公子炫可比,要不然如何挑出来跟从高冲去边陲?

这个时候高冲能说不去?这不是犯公愤吗?

“羊肉,山村小店没有甚么接待的,这是刚酱好的羊肉,您请慢用。”

留下十吊钱,算是饭钱也算是一点点惭愧后的补偿,这但是高消耗,店东千恩万谢的送世人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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