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我就把你杀人的罪名都推到她头上?”
被告温照芳用心殛毙乔梁田罪名建立,用心殛毙庐砚秋、徐叔澜罪名建立,但受害人致死启事是二次被撞,属于杀人得逞,念在有悔过表示,且有受人调拨的身分,判处十六年有期徒刑。
颠覆了这个大前提以后,郭学益向证人发问:“证人,你为甚么在警局的时候不说出你所谓的本相,而非要比及庭上再来翻供,是半途遭到了谁的勒迫才临时改了证词吗?”
徐檀兮停下来。
“不消,我到时会把你的地点给檀灵,她觉得你跟她是一起的,必定会奉告警方。”
整场官司下来,这是郭学益头一回完整懵住了。
他一向在几次夸大这个点,但是没有人信赖他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