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一值得光荣的是,他的落脚点没在人丁麋集的多数会,而是一个丘陵地带的小山谷中。
赤身**的一向在山坳里呆到入夜,王勃才敢从山谷中出来。
方少的脸根基上完整的黑了下来,他俄然嘲笑了一声,推车门走了出来,沉着脸道:“这东西真有你说的那么好?”
有了前次的经历,王勃并没有太多的惊奇,他晓得这大阵固然在时候和空间上不太靠谱,但人总不会弄丢的,等他找到联络体例,或许也就能找到那些女人了。
“找到了!”王勃暗淡的眼睛蓦地爆出了两道精光,他欣喜若狂,在戒指的牵引之下,猖獗的奔驰起来,连沿途摔了无数个跟头,撞了好几个电线杆也顾不得了。
那年青人一愣,眉头紧皱:“甚么戒指?谁让你拿来的?”
现在,他的脑海里只剩下了一个动机,那就是跟着戒指的指引――往下走。
他不是没想过打长工挣钱,可他一身落魄的模样,有谁会用呢!更何况,好几个月的风餐露宿,他几近都瘦的没有人形了。
但不管如何说,总比赤身**好。因而,王勃就劈挂着这一身褴褛踏上了寻觅交班人的征程。
王勃踏进了一个北方的小城镇,在路人惊奇的眼神中,他在街边的花坛里,随便的扯下一把常青树的树叶胡乱咀嚼了几下,咽到肚子里,添补了不竭抗议的肚子,他前提反射的扫了眼戒指,悄悄的等待着它下一步指明的方向。
好几次,他都把戒指远远的丢弃。但常常戒指总会在他丢弃后三分钟以内,神不知鬼不觉的重新回到他的手上。还是热热的牵引着他向一个方向一向走下去。
他很有信心为戒指找到下一个交班人。
不过,当他盘点偷来的衣服的时候,才真是欲哭无泪,无缺的上衣和裤子在和猛狗们博斗中,全被撕成了洞洞装,穿在身上,比之乞丐都不如了。
他能不冲动吗?给他戒指的阿谁中年人只不过才不利了十天,就受不了了,而他呢,足足好几个月啊!他现在都感觉本身的前辈当时是多么的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