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对文明方面,它反对八股文,瞧不起科举中人,怜悯毕生得志的秀才。它主张大家要读书明理,博古通今。它但愿有“或以通经,或以明史,或以词赋,或以诗文,或以策论,或以书启,或以乐律,或以音韵,或以刑法,或以历算,或以书画,或以医卜”如许的分科测验。作者以君子国来表示他的社会抱负。君子国事个“好让不争“的“礼乐之邦“。城门上写着“惟善为宝“四个大字。“国主向有严谕,臣民如将珠宝进献,除将本物烧毁,并问典刑“。这这里的群众互谦互让。
通过对于《镜花缘》中几十个国度的论述,包含了正面的群情和侧面的讽刺,不丢脸出,它所主张的和反对的,首要有如许一些:第一,它主张男女划一。它要求女子也应自幼读书,和男人一样插手测验。它反对男人对女子的压迫,特别是对于缠足、穿耳这些培植人类肢体的行动,表示气愤的抗议。胡适奖饰说:“这类轨制便是李汝珍对于妇女题目的总处理。”[2]
作者又描画了很多“才女”,集合写知识女性的才艺糊口,固然书中有关“才艺”的描述当然有过量过滥之嫌,但细心辩白,完整能够看出其连络人物的塑造,于经史子集、医卜星算、琴棋书画等等“古典才艺”的描述,既次序井然,又倏然窜改,大抵可视为作品的有机成分。
书中的女儿国,设想有那么一个以女性为中间的社会,“男人反穿衣裙,作为妇人,以治内事;女子反穿靴帽,作为男人,以治外事”。非论是措置政治事件以及处置出产劳动,女子的聪明才气都无异于男人。并且用“易地而处”的体例来对比,申明作者所糊口的当时中国社会上“男尊女卑”的很多轨制的不公道。
吾闻尊处向有妇女缠足之说。始缠之时,其女各式痛苦,抚足哀号,乃至皮腐肉败,鲜血淋漓。当此之际,夜不能寐,食不下咽;各种疾病,由此而生。小子觉得此女或有不肖,其母不忍置之于死,故以此法治之。谁知系为美妙而设!若不如此,即为不美!试问鼻大者削之使小,额高者削之使平,人必谓为残废之人。何故两足残破,行动艰巨,却又为美,即如西子、王嫱皆绝世才子,彼时又何尝将其两足削去一半?况细推其由,与造淫具何异?此贤人之所必诛,贤者之所不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