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这红衣妖孽男,悄悄地把一只惨白到近似透明的手,捂在胸口上,吁出一口气,好长的一口气:呼~
火红明丽的须眉扬到了刀削的眉梢上,很不屑的,鄙夷的冲着小书童这话:“要不,我们来打个赌。到时候,恐怕她一条动静,我会在万爷的价上加十倍的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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撩起红袍,令狐京旭悄悄松松跳下了树,摆着两个广大的袖袍,背比武,清闲安闲地迈着步子。
这位花家废料大蜜斯,绝对不是个废料啊,据他明天亲目睹到的,除非他和万爷、云尘景都瞎了眼睛,另有阿谁被她阉了的县太子爷白被阉了。
“废料?!”是以听到这两个与花家名声截然相反的字,令狐京旭一骨碌坐正了身子,妖艳的眸瞳波纹流光,收回激烈的信号。
“小鸽子,你是笨啦你!”令狐京旭伸出的洁白玉指,在身前面貌清隽貌美的小书童额头上敲打了下,“万爷能和她比吗?”
“当然。万爷怎能比得上她?”
这底下,究竟藏了甚么故事和奥妙。
头束一顶紫金冠,冠上镶了七颗宝石,细心辨,是七种色彩,红橙黄绿蓝靛紫,是将人间的色彩全包了,唯独缺了吵嘴。可见,这男人是非常讨厌吵嘴这两种极度的色彩,满身衣服金饰无一剔撤除了这两色彩。
不是他自夸,能从黑暗里抓他出来的人,世上没有一个。他是这世上独一真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的人,人家为此封了一个封号叫做白泽阁主。不是人的名字,但是极具威慑力,他喜好,如许没有人敢随便来打搅他。
是好险好险。
他家阁主看多了俊男美女,养成了极其抉剔的目光。莫非,正因为美女看的太多,麻痹了,阁主在这方面的爱好变成了变态?
花家,这个大名,在这个国度,白昌国,无人不晓得,白昌国三大王谢望族之一。
可一个废料,如何能不是凡人了呢?
说是猎奇心能毒死猫,但这世上的人说了,若能勾起白泽阁主猎奇心的人,绝对不是凡人,能够栽入史册名垂千古,或遗臭万年,归正,不是凡人。
怎不能比了?
现在,他能够要悔怨了,当初如何不把这个故事跟踪下去。
为此,他身边的小书童都非常不欢畅:“阁主,为何打消行动?大好的机遇,不持续跟踪下去吗?”
“但是,阁主,一个废料,一个弃妇,你以为她比得上万爷哪儿了?搞到她的动静,又不能卖给人。没人情愿出高代价买她的消息的。”小书童更不睬解的是,“阁主,你连天下第一美人都看不上眼,如何,会对一个半张脸都被烧成坑的女子起了心机?”
在如许一个,谁也没有重视的,被人抛弃的,褴褛不堪的人间角落里,她和儿子,另有一头猪,一齐住了快六年了。
小书童鼻尖上爬满了密密麻麻惊颤的汗滴儿:“阁主,是花家的废料没错。你能够忘了,但当年你应当有听人说过的。花家与皇室订有婚约。成果太子爷传闻了与其订婚的那位大蜜斯是个废料,双方面撕毁了婚约。这位未嫁先被夫家休了的女子想不开,不知跑到了那里,返来时,明净的身子已被人玷辱。她父母火冒三丈,将她和她孩子一块放逐到了乡间。这位名声俱毁的大蜜斯,就是刚你看到的那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