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释走义士说高曦[第4页/共4页]

这一次,他决定夜袭酸枣县城,实际上,对能搞到多少的缉获,他并不是很体贴,他最想借此达成的目标,是以此来敏捷地进步他“李二郎”的名声。

“我亦是重义之人,侯曹主这等舍生取义的义士,我怎会杀之?我把他放了。”

李善道翻身上马,命令说道:“城既然进不去了,咱也别在这儿待着了,走吧,回驻地。”

“高老兄,你这就是睁着眼说瞎话了,你看我等像是被打了个满地找牙的模样么?不错,酸枣县寺的进奉,是没能讨成,但不能怪我的打算不好,只能说是侯曹主的表示出乎了我的料想。”李善道吃着胡饼,把侯友怀临到城前,却不守承诺,改警示城中的事与高曦说了一遍。

高曦哼了声,撇开脸去。

“高老兄,你若说我是‘小贼’,那我就得说说你了。在知你根底的士民眼中,只怕你还不如我。”

因此,诸人对他的这个决定,都无贰言。

不管做甚么事情,名誉都很首要。

王须达气急,照着他的嘴,狠狠地用刀柄砸了几下,骂道:“贼厮鸟!再叫喊!”

大略有了策画后,他瞥见高曦睁着眼,在似带着嘲笑地看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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