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吉行对上拉里。拉里的长枪绝对是加突使得最好的,这一点査可木也承认了。一杆长枪,如蛟龙出海,如狂沙漫卷,如灵蛇吐信,力重时如大山,飞洒时似飞沙,矫捷时如奸刁的灵蛇。拉里的枪并不范围于同一的套路,他随风而动,随势而行,一招一式那么俄然,却又那么应当。恰是这类随心所欲,身心合一的枪法,让拉里的枪法独占鳌头,让统统人纷繁在他枪下倒下。就连査可木盛赞的卓加也只能游斗,何如不了拉里分毫。
林吉行信心是,我的平生,只为安哥拉鲁斯城而战。不管你是谁,不管你多少兵马,我晓得,安哥拉鲁斯城不会破。因为我站在它的身前,你便不能进步半分。这就是林吉行的自傲,也是他的固执,平生保护的果断的固执。
文穆聂萧玉他们看着査罕身边堆积越来越多的兵士,皱起了眉头,风离才走三天,査罕就挥兵城下,并且气势更盛风离在时。这到底是甚么环境?査罕不是丧失惨痛吗?
“战!”安哥拉鲁斯城将士果断的誓词般的声音。
“进!”镇静的狂吼,伴着震山般奔驰的法度。
“如何这么多的兵马?”
因为枪有了灵魂,具有了它利用者本身的气质,林吉行的冷酷寒冰,那么他的枪一样也是煞气冰冷,让人不敢抵挡。
“聂萧玉,我晓得明天城楼上站的是你。不管你站很多高,不要紧,我会让你晓得。只要风离不在。我就能攻破安哥拉鲁斯城。我要让安哥拉鲁斯城在你手中成为破裂的蛋壳!”査罕挑衅的话传来,语气是不加粉饰的放肆。
枪,是兵器,一杆握在人手中的兵器。兵器的吵嘴,决定它的杀伤力。利用人技艺的凹凸,决定它的杀伤程度。一小我和兵器的符合度,绝对它的矫捷度。你把握兵器的状况,绝对你利用它时的自如程度。总而言之,一句话,枪,是死的,人是活的,枪把握在人的手里,人,是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