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番外)第一次见你就知道要倒霉[第2页/共6页]

欢欢的人生过得很安静,向来没有被甚么人追过,现在被一个男人拉着本身在大马路上跑。

只要她清楚,他们并非亲兄妹,欢欢的父母为了救李哲焱身亡,将8岁的欢欢拜托给了李哲焱。

“乖乖的睡一觉,不消怕,嗯?”

今晚的她,打扮的很标致,穿戴一件露肩的红色晚号衣,长发飘飘,头上带着一个宝石发箍,在灯光下非常刺眼,仿佛仙女普通。

欢欢哭的稀里哗啦,浑身在不断的颤抖,“我还小,还不想要宝宝,呜呜呜……”

欢欢想大喊拯救,头顶上却响起来阿谁令人讨厌有等候的嗓音,“别叫,是我!”

“我不要,不要压着我……我惊骇!”欢欢强忍着的泪水,终究不争气的滑了下来,浑身在颤抖着,这和男人的肢体碰触,实在太可骇太……无耻了。

那年夏天。

她当然晓得是他,此时的她,表情庞大至极。

几声枪响,车前镜被打落了下来,欢欢来为来得及惊呼,倏而感觉一只大手放在本身的耳侧一拉,把她拽进了木子诺的怀里。

每次放学返来,看到那株长得极其富强的蔷薇花,表情就莫名的烦躁,“刘叔,帮我把那株蔷薇花砍掉了!”

“砰砰砰……”

欢欢惊呆了!

倏而眼角余光瞟见床头柜上放着一张纸条,字体刚硬有力。

欢欢第三次见到这个混蛋,是在半年后。

木子诺一脸温和的看动手忙脚乱的小女孩,颤抖的帮本身请辞伤口,包扎。

实在可爱!

小妮子慌乱的翻开抽屉,从内里拿出一个一个小小的抢救箱,走到他的眼眸,声音轻柔的。

这旅店是她哥哥开的,这是哥哥的地盘,不会有甚么人来肇事,以是也没有保镳跟在她身边。

李哲焱出资让本地绘画协会,为她停止了一场画展,李哲焱在东欧谈事,并未亲身过来,但却派了很多人来给她撑场,安景也过来了。

“阿谁……不要曲解啊,我对路边的阿猫阿狗都很体贴的!”

木子诺放下她,在她的额头上亲吻一下,拉着她的小手,笑盈盈的说道,“不消惊骇,我的公主,你今晚真标致!”

“你受伤了?”欢欢握着军刀手在颤抖着,缓缓的放了下来,声音轻柔的,如半夜播音员普通,特别好听。

“大蜜斯,那花开得那么好,坎了可惜了啊!”刘叔拿着割草机,看着欢欢,语重深长的说道。

以是在欢欢的天下里,男人应当是李家男人那样的,沉稳儒雅,对待女性都很规矩。(插播一下,女人们应当记得李三爷是千千女人教接吻的吧?)

她伸手抚摩着昨晚被吻过的唇,内心冒出一股怪怪的感受,冲突的情感里仿佛异化着一抹甜甜的味道。

说着一踩油门,开车扬长而去。

她活力的拿出抽屉里的那枚戒指扔到了窗外。

欢欢挣扎着伸脱手按了一下中间的床头灯,总算看清了身上的男人面庞,戎服领子上的扣子并没有扣,暴露了健硕的锁骨,透着一股狂野……邪魅!

这个男人用行动证明,本来男人也能够这么无耻的。

帮他解扣子的欢欢,脸“腾”一下红的底儿透,声若细丝,“我听不懂你说甚么!”

听到“宝宝”这个词,欢欢的身子就生硬得不可,神采紧绷着,哽咽道,“爷爷和哥哥晓得了必然会很绝望的,我还在上学,还不想要宝宝,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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