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歌发笑,这连京腔都出来了。她对侯明达那繁复的调酒伎俩没甚么兴趣,眼神从他的身上移开,落在了舞池中。
清歌尝了一口,皱眉,除了血腥玛丽本身的又甜又咸的口感以外,还多了些……酸味?可细心咀嚼,却又带着一丝干涩,总之,味道非常奇特。
“那我再给你换其他的。”侯明达一听清歌不喜好,立即说道。
清歌嘴角轻勾,似讽刺,似感喟。
清歌笑了笑,又抿了一口杯中酒。
清歌挑眉,“血腥玛丽?”
闻言,侯明达毫不踌躇地跑出来坐在了清歌的身边,“嘿嘿嘿,清歌,你是不是四年没见我,驰念我想的心肝肾都疼,以是特地将我叫出来跟我互诉衷肠?我跟你说,我也很想你。”
猴子这个外号是清歌小时候给他取的,他们是幼儿园时的同桌,侯明达从小就长得肥大,加上头发枯黄,看着可不就像是一只小猴子。
来这类酒吧的人中不乏贩子和富二代,但是更多的倒是浅显的白领,脱下松散的事情服,换上各种热辣的装束,跟着打扮的变更,仿佛连脾气都变了。那些白日看着衣冠楚楚的人,到了早晨或许就变成了“热忱旷达”的禽兽。
听了这话,侯明达就像是当代的臣子得了帝王的犒赏普通,笑得那叫一个光辉,“好嘞,您请好吧。”
清歌点点头,“还不错,如果白兰地再少一点,口味会更好。”
清歌眯眼,唇角一扯,“是啊,我想你了,我现在就能让你心肝肾都疼。”
“清歌。”来人伸开双臂,清歌见状,身影一闪,直接避了开去,来人扑了一个空,好不轻易稳定住了身形,回身幽怨地看着清歌。
清歌跟着或人出来,耳边是他絮干脆叨的话,脸上没有涓滴的不耐烦,细心看,眼底还带着些微的暖意,耳边,侯明达还在说着,“清歌,你的心也太狠了,说去四年就去四年,也不说趁着假期返来看看我们,大师都很想你,改天我组个局,一起出来聚聚,先说好,你可不准回绝。”
侯明达冲着清歌笑笑,顺手拿起调酒需求的东西,清歌一只手支着下巴,漫不经心肠赏识着,嗯,行动非常之富丽,非常之炫酷,如果小女人见了必然喜好,只是清歌的眼神一片清冷。
被叫做猴子的那人哼了一声,气急,“清歌,都说了不要叫我猴子,我是驰名字的人,我叫侯明达。”
侯明达舒了一口气,总算是让她对劲了,“那我再给你尝尝别的,是我最特长的。”说着,不等清歌回应,就开端调酒。
侯明达盯着清歌的脸,你说此人长得这么标致,说出口的话如何就那么欠揍呢,可真让他上去揍人他是不敢的,不是因为清歌是女孩子,而是因为无数次的经历奉告他,面前的人就算再有害那也是表象,这就是一只披着羊皮的小狼崽。
侯明达还说了甚么,却因酒吧里太吵,清歌并没有听清。耳边是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侯明达带着清歌直接去了吧台,不晓得跟调酒师说了甚么,人家直接就放他出来了。
等侯明达再次停下时,清歌面前多了一杯猩红的液体,猛的一看就像是一杯鲜血。
侯明达笑眯眯,点头,“不是,我本身揣摩出来的,我叫它血腥玛丽PLUS。”
清歌淡笑,“行,再给你一个表示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