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暮秋。
――开口说话以后就更像了。
林曦又叹了一口气,喝下一口解酒用的蜂蜜水。
“啊啊啊――!”
“哈哈哈……”程思听得大笑出声,一脸了解,“他那人的确是……当年跟游方在一起的时候不也是游方主动吗?还常常被游方吐槽是:‘只要在床上才像个攻’……对了,你如何不问游方,他不是专门写爱情小说?”
可路遥和游方却实实在在让林曦感遭到了妒忌。
“既然焦急,那就快走吧。”老羽士微微一笑,随即报上一串地点――恰是路遥家的地点!
“呃,实在你能够跟路遥筹议。”程思笑,提起了他们别的一个朋友的名字,“他栽在游方身上之前,不是跟女的谈过爱情吗?”
“不如何样。”林曦略微复苏了一点,听到程思的发问,立即撇撇嘴,“他一基佬跟我一向男搭讪,能如何样?啧,以是我就不肯来你这儿,你说我一个直男每天混在基佬堆里像甚么模样嘛……”
林曦被吓得往前猛蹿了几步,这才回身,发明他身后站着一个瘦条条的老羽士。老羽士穿戴洗白的道袍,白眉白眼,仙风道骨,一看就是在景区摆摊算命、坑害游人的职业人士。他朝林曦打了个顿首:“无量天尊,这位小友,想求姻缘吗?”
程思亲热地跟几个客人酬酢了两句,便拿着托盘回到吧台后――因为店面很小,他并没有请太多员工,本身兼任着调酒师和办事生的事情――用托盘敲了敲吧台旁的一个男人:“林子,醉了?”
“承你吉言~”林曦喝光杯中的水,拿起放在椅子上的外套,“行了,我走了,到路遥家照顾jojo,比来都住在那边,你有事儿直接畴昔。”
“你说阿谁20万字的杂志连载?估计火不了。”林曦喝着蜂蜜水说,“跟你说实话,我感觉我在写作上就如许了,不成能有甚么大出息,起码一时半会不会有甚么转机……以是我想先找个女朋友,看看爱情的津润能不能给我带来古迹。”
他们两个赚很多,平时事情天然繁忙,但夫唱夫随,豪情并没遭到影响。平时游方在家写稿,有空就帮路遥打理公司;而游方天下签售时,路遥就会作为资方全程伴随,形影不离的模样常常闪瞎一众朋友的狗眼……至于屋子和宠物,就奉求给同是作家的林曦照顾,就像明天如许。
“那就祝你好梦成真!”程思笑着拍拍他的肩。
“写*爱情小说,感谢。”林曦一边笑一边点头,“再说,会写小说就闲谈爱情?那我还专门写推理悬疑跟可骇小说呢,你看我会破案和降妖除魔吗?”
男人懒得理睬老头,一言不发地走到骨干道上,伸手招了辆车坐出来,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见老羽士独自爬上了后座。
而朋友们呢?
“好设法,我支撑你!”程思谙练地开了瓶啤酒,跟林曦碰了举杯,“你不是刚接到了一个连载约稿吗?这就是好兆头!”
老羽士捋了捋胡子:“快点归去吧,jojo还饿着肚子呢,林曦。”他颀长的眼睛微微眯起,此中尽是盈盈的笑意。
本身是个只会码字的宅男,当然,好听一点能够说是个作家。在图书市场上摸爬滚打了七八年,还是一副红不起来的死模样,勉强用稿费和版权费赡养本身。家在北京,从大学就独立出来租房住,这么多年畴昔,却仍然租着阿谁四十多平的两室一厅……车也没有,更不要提女朋友,二十七岁了,还没正儿八经谈过一次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