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的乱坟山,乌黑一团,各种奇特的声音交叉在一起,像是吹奏一去压抑的交响曲。
传闻好久之前,烽火纷飞的年代。这一片地区,阵势险要,易守难攻,地理位置非常首要,乃是兵家的必争之地。
作为男人,在伤害时候,必须英勇战出来。实在启事很简朴,就是为了在同性面前揭示本身,说得俗气一点就两个字:装b。
龙哥闻言,脸沉了下来,嗓音降落隧道:“我晓得,冤有头债有主,这个仇,必须报!”
夜色正浓,涓滴没有即将拂晓的迹象。
龙哥缓缓点头,如有所思。
玄月七号,凌晨三点半。
“以是说,那小子必然有不成告人的奥妙,要不然谁会来这类处所?”秃顶佬耐不住性子,插了一句。
可他没来得及欢畅,龙哥话锋一转,面露踌躇之色,道:“不过……”
但这并不代表乱坟山已经“安然”了。
林宇见龙哥还在游移不决,哭丧着脸道:“龙哥,这个陈煜绝对有题目,先不说大早晨他为甚么要到这么伤害的处所来,光是他杀了我们好几个兄弟,就毫不能轻饶了他!”
几年,几十年,几百年……改朝换代了好几次,时过境迁,物是人非,甚么都有所窜改,唯独这里的怨气未曾减弱,故有乱坟山一名。
“这鬼处所,公然不是浪得浮名,怪可骇的!”
“鬼是必定有的,这些小鬼小怪恐吓恐吓怯懦鬼还能够,你还用得着怕吗?”萧小筱作为一个萌妹子,初度进入如此可骇的处所,并没有吓得面色全无、走不动路,而是一脸安闲,仿佛对统统都习觉得常。
一辆跑车停在了马路边的草丛中,从车高低来一男一女,嘀咕半天就,磨磨蹭蹭地朝进了乱坟山。
因为乱坟山过分于凶恶,乃至于没有敢出来救济,搜索尸身,以是,这里就成了他们的宅兆。
龙哥眯起双眼,又点了一根烟,吸了两口后,说道:“近一百年,死在乱坟山里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但这几年没有传出死人的动静……这小子,大早晨没事干,跑到这里来干甚么?”
龙哥不敢等闲冒险,万事谨慎点是不会错的。
夜风萧索,猎猎作响,略显几分苦楚。
林宇为之一窒,严峻隧道:“不过甚么?”
手中挥动的,有大砍|刀,有铁锤,钢管等管、制刀具,腰间皮带上,也挂着弹簧短刀等兵器。
林宇很惊骇,前两年偶然中在报纸中看到过,一个冒险小队不知天高地厚,不听劝住,偷偷进乱坟山探险,最后无一幸免,全都葬身于此。
这时,萧小筱又说道:“前面那群人真是阴魂不散,一起跟到这里,烦都烦死了,要不要把他们……”
“龙哥,我可不信赖这世上有鬼,我感觉是心机在作怪,这深山老林的,近百年来没有火食,爬虫毒蛇,黑熊野猪估计特别多,略不留意就成了猛兽的盘中餐……”一个尖嘴猴腮,长相鄙陋的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