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总,我杜某向来是个怜香惜玉之人,您这么难堪小女人,我可不承诺!”饭局上,作为这家旅店的公关蜜斯,莎莎已经被灌下一斤白酒了,她难受得很想吐,这时,让她不测的是,这包厢里最帅最年青最有魅力的一名,竟然在帮她得救。
“有话要跟我说?”杜若淳站在她的身侧,笑着问。
莎莎迷含混糊地站在那,打了个酒嗝,迈开轻飘飘的双.腿,每走一步,脚像踩在了棉花上,提不起一点力量。
“说,到底甚么时候爱上杜哥的?21岁的时候?22岁?”杜若淳看着身底下被自个儿快折磨惨的人儿,柔声问。
莎莎翻了他白眼,不由端住了她的俊脸,气喘吁吁地开口:“我,在想,我们的,第一次……”
杜若淳明白她的意义,不由苦笑,“傻.瓜!你又不算卖,不是一向都我一小我么?并且,我现在都是你老公了,还介怀之前的事儿干吗?”
“啊!”
好丢脸!
男人满脸黑线,赶紧点头,“是是是,我不要脸!不但不要脸还蠢!明显早就爱上你了,还不自知!”
心跳如雷,硬着头皮开口:“杜哥,我缺钱,今晚是我第一次跟客人出来……我,我……想……挣钱……”
“老婆,你又如何了?是不是太累了?我这就――”
“第一次,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杜太太近得不像话……我这个老司机,找了好几次,才找到桃花源的入口!”男人边回想边险恶地说道。
“小傻.瓜!如何不穿鞋就出来了?客房里没拖鞋?”生性风骚俶傥的男人,自有撩女孩的一套,特别是莎莎这类一看就没被净化的良家女孩!
当即穿上了拖鞋,“感谢……”
“啊――”腰俄然被人从前面抱住,她被人拖走,吓得花容失容,尖叫一声。
回顾畴昔,还是幸多一点吧!比如,这第一次的相遇,他便救了她!
“拯救?蜜斯,你忘了你是出来卖的了?还拯救!装甚么装!”孙总热诚她道。
端着酒杯的他,西装革履,漂亮不凡。
畴昔十几年了,她还清清楚楚地记得那件事,记得初见他时,心脏的萌动,像是一粒种子,在内心发了芽……
将她拖回包厢的人,恰是在饭局上难堪她,灌她喝了那么多白酒的孙总!
“没有啊!我从都城到纽约再到旧金山,一向戴手上的啊!”莎莎孔殷道。
中间的同事推着她,她才回神。
很想哭!
当然有过,现在,她想起了村歌,心脏撕扯了下,感觉跟别的男人如许,很对不起他。
只是一末节小.腿,和一双脚,都是那么令人神魂倒置。
那但是他送给她的钻戒,相称于结婚钻戒!
“不可!我就要阿谁!如何能弄丢了呢?!一辈子只要一个!”她急得跺着脚道,“我要去那家旅店找找!”
她不信,他是打工的。
莎莎的心,紧了紧,庞大地看着他。
杜若淳听着她的告白,满身热血沸腾,满心打动,当然,也心疼阿谁爱他又不敢的小女人。
但是,他们分离了。
“杜总……感谢你……”莎莎侧过甚,感激地看着驾驶位上漂亮又不失文雅风采的男人。
男人唇角上扬,邪魅一笑,一双勾魂的桃花眼看着怀里穿戴白衬衫酒红色洋装外套,下.身搭配玄色一字裙,身材比空姐还好,长得比普通空姐还斑斓的女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