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章非注释,是阳阳保举本身文文滴

不就离个婚,还从没听人说要用羊毫具名的。

她为爱成奴,用一颗至心谨慎的爱着她的少爷,只为有一天他能有所回应,就算他醉后将她错当作了贰敬爱的女人,她亦或是笑着接受,但是一朝临蓐,他竟残暴的说,“我说过,生下了孩子,你就给我滚。”

以是,对于本身的名字她并不陌生。

写的大的,她都不熟谙,更别说小个的字了。

奇特,不消羊毫也能写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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