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再胜十场,黑衣帮追凶[第1页/共2页]

“请!”那人也是重重点头,做出一个手势,持着剑就向萧辰杀来。

他们口称的大爷,便是黑衣血手,至于黑衣血手为甚么不喜好让人叫他帮主,反而喜好让人叫他大爷,这就不得而知了。

三匹红鬃大马踏踏踏的扬着铁蹄,向东边大道疾走而去。三匹红鬃大马在大道上奔驰了半个时候摆布,来到了百里外的一座城池。

就算是边城的城主,也对他谦逊三分,不敢多管他之事。传闻当年,黑衣血手与边城城主两人争夺城主之位时,黑衣血手只差半招。

在三匹红鬃大马赶到议事厅之时,议事厅内,早已经堆积了满满的人。三名大汉跃上马,各自抱着尸首踏入议事厅,将三具尸首一字摆开。

其他敌手,也没有甚么心机去细心专研其剑法,动手因此变得不客气起来。出剑之时,剑法更加凌厉,迅猛,难以抵挡。

第十场。

当即有第二小我跳上擂台,应战萧辰。

“大师都筹办好,他一上擂台,便去应战!”

萧辰表示的更加短长,台下之人就越不信邪,江湖中人,皆都是习武之人,不亲身比武过过招,底子就不会服人的。

......

此次十招以内,萧辰便将其轰下擂台,拿下了第二场胜利。台下一片哗然,纷繁吃惊不已,只感受萧辰的剑法,好似变得更短长了。但萧辰越变得短长,台下的江湖人就越对他敢兴趣,纷繁上场领教他的剑法。

就在萧辰整日混迹于擂台,所思所想皆都是武功剑法之时。落雁镇外,当日萧辰击杀施虐王翔佳耦的锦袍中年人之处,三匹红鬃大马逗留在原地。

是以,萧辰将目光放在了更强大的敌手――林中虎身上。

“对对对,这股放肆气必将须给打压下去,不能让他觉得我江湖无人!”

这不,这才比武不过十多招,萧辰便将敌手给轰下了擂台,拿下了第一场胜利!

此声传遍全部大院,全部黑衣帮的人皆都被轰动,无数人跃上屋檐,直奔议事厅而去。

这才三人拱手向坐于首坐的黑衣帮帮主黑衣血手道:“大爷,部属三人接到您寻觅二爷的号令后,便四周检察,在落雁镇城外向西十多里以外,发明了二爷他们的尸首。”

“是!”四周黑衣帮帮众,皆都抱拳应诺一声,纷繁鱼贯而出。

红鬃大顿时,另两名精强大汉神采也纷繁为之一变,警戒了检察四周,而后皆都跃下了马,三步五步便超越到尸首旁,检察了尸首身上的伤口一眼,冷声道:“是被用剑妙手所杀的!至于有没有进入三流之境,还需求拿归去,请大爷辨认一二。”

如果存亡相斗的话,那么这半招之差,能够忽视不计。这也是黑衣血手建立的黑衣帮,敢在边城行事放肆,肆无顾忌的启事。

......

“听腻了?”萧辰惊诧,摸了摸后脑勺,有些惊奇本日这些人竟然这么主动。但这些人主动应战本身,这是功德,贰心中暗喜,也不在乎旁人有没有听腻他那放肆的话,当即拔剑出鞘,剑指那人道:“战吧!”

“姓萧的小子又来了,大师快把刀子擦亮了啊,等下必然要将这小子给打下擂台!”

但其结果,却比喊出了这句,更有气势!

这一次,萧辰并未喊出:“另有谁?”

城墙上写着龙飞凤舞的两个大字: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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