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变异的法则 (3)[第3页/共4页]

一是天然挑选,二是返祖和变异的偏向,二者之间的斗争颠末一段时候后会终究停止,并且那些最非常的发财器官终究会牢固稳定,这一点无可置疑。以是,一个部分或器官,不管它是如何非常,既然已经以一样环境传给很多已变异的后代,那根据我们的学说便可得知,在很长的时候内它必然保持了几近不异的状况,因此它就没有其他构造那么轻易变异了。蝙蝠的翅膀就是最好的例子。只要当变异是较近产生且非常庞大的时候,我们才气发明仍旧存在所谓高度的发育变同性。因为在这类场合中,变同性很少能牢固下来,启事在于要对那些按要求的体例和程度产生变异的个别停止天然挑选,并且要对返归前很少变异的状况持续停止解除。

我们能够通过某物种任一器官或部分非常发财的征象,来假定其对这一物种的首要性,但是也恰是在这类环境下,它极易产生变异。何故会如许呢?如果按照任何物种都是被别离缔造出(正如它统统部分都与我们本日所见一样)的这个观点,我没法解释。但如果从传自其他某些物种的各个物种群都是经天然挑选而产生变异的观点动手,或答应以获得开导。我起首要申明几点:假定我们野生植物的任一部分或团体都不减轻视和挑选,那么分歧的性状将不会再在这一部分或团体中闪现出来,也就是说这个种类将会退化。根基上,我们能够在发育不全的器官方面,那些很少对特别目标特别化的器官方面,或者在多形的类群方面看到类似环境。因为天然挑选在这类景象下还没有或者不能充分阐扬服从,因此体制就处于变动不定的状况。

我以为,能够将某些已提到过的赔偿环境,以及其他一些究竟,归纳在一个更加普通的原则中,也就是天然挑选试图不竭地节俭体制的每一部分。畴前有效而后用处变小的某种构造在已产生窜改的糊口前提下,如果产生萎缩则是无益的;因为这可制止个别将养料华侈在了一种无用的构造上。考查蔓足类的景象给我留下的印象颇深,是以我了解了一个究竟,并且有很多近似事例:当某种蔓足类寄生在另一种蔓足类体内而获得庇护时,它的背甲差未几完整消逝了。雄性四甲石砌属也会如许,寄生石砌属更是如许。统统其他蔓足类的极其发财的背甲,生有庞大的神经和肌肉,并且是由非常发财的头部前端的极其首要的三个别节构成的;但那些因为寄生而遭到庇护的石砌,全部头的前部大大退化乃至缩小到只留有一丁点儿残存,凭借于捕获它物的触角基部。如果省去多余的大而庞大的构造,对这个物种的各代个别都有决定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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