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接管了女人的索债,悄悄思忖:今后今后,如果再想赏这个女人一记手刀,送人出城,怕是不能了。
他喜好这个女人,没有消弭婚约之前,这个女人伴他走过了全部童年。宗氏被灭门以后,这个女人又陪他走过了快一百年。
宗情近乎猖獗的吞食着玉蝶衣的鲜血,乌黑的牙齿咬在纤细的指尖儿上,烙印出了一圈深深的齿痕。
人生里产生某些第一次过后,的确是太难堪了。宗情大抵也是如此?
血族人失血过量是一件非常严峻的事情,轻则昏倒,重则灭亡!
而玉蝶衣便分歧了。
宗恋人如其名,豪情占了上风。
玉蝶衣眯了眯眼,俄然朝寝室走来,她一边走着,一边拔掉了束发的白玉发簪,眉宇间戾气乍现,话语生寒:“明天,我不但会能人所难,便是连你在内,也会一起给办了!”
就像她那位朋友所说,玉蝶衣也以为本身是个渣女。但是又能如何样呢?
玉蝶衣洗漱过后,望动手指上未褪的牙齿印悄悄光荣着:算是宗情另有点知己,关头时候松了口,没有将她咬死。不然的话,她将会变成血族里第一只被丈夫吸成干尸的新婚老婆。
“……”宗情缓缓闭上了眼眸,冷静无言。
他到底是有多么不舍啊,到底会有多么的肉痛呢?但是,他仍然想将玉蝶衣送走,但愿玉蝶衣能够活着,带着他的那一份光阴,萧洒的活下去。
以是,不管玉蝶衣为甚么会返来,他到底多么但愿这个女人留下来,他都会义无反顾的将玉蝶衣刻苦。
玉蝶衣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几天后了。
“嗯,醒了就好。”一句话,五个字,再无多言。
她发明了这个究竟后,非常冲动和干系。本来,宗情真的是只喜好了她一小我。
玉蝶衣感觉她和宗情正在尬聊。
该死的!
玉蝶衣的视野被一抹暗影挡住,她的耳畔传来了宗情的声音。
玉蝶衣皱着眉头看着,视野俄然变得恍惚,神态不清。
宗情排闼而入,等在客堂里多时了,一向到玉蝶衣换好衣从命屏风前面走出来,才起家来到玉蝶衣的面前,目光高低打量着玉蝶衣。
“喏,喝吧。”玉蝶衣咬破手指,将滴着血珠的手指头送到宗情的唇边,让他饮用,弥补体力。
不得不说,他感觉这个女人真都雅。大抵就是人们口中所说的‘恋人眼里出西施’,无时无刻不处在深度沉沦中!
宗情老是拿玉蝶衣没有体例,“你在能人所难!”
玉蝶衣正这般想着,俄然,宗情就开了口,不过他说的可不是甚么功德,天然也就不是玉蝶衣想听到的话。
洞房过后的第一天,她还没来得及去显摆,就几乎被或人吸干喝净,失血过量而亡!
“你醒了?”
…………
她在宗情的面前必然变成了大灰狼,而宗情就是冷傲了光阴的青涩小兔子。
“嗯,确切挺好。”总比一命呜呼强。
黑夜中,那女人伏在男人的耳边,咬牙切齿,一字一顿的恨着:“待我与你有了肌肤之亲今后,看你还如何将我送走!!”
宗情累得头晕目炫,顾不得展开眼睛去看唇边的血液究竟是谁的,如饥似渴的吞食了几口。
当然,这个就当作是她送给宗情的初.夜礼品。
玉蝶衣也是明天早晨才发明,宗情竟然是那么的青涩害臊,略微亲吻一下脸颊,都会像一颗害羞草似的,满脸红晕,将他本身紧紧地包抄起来,藏在被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