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抱大腿别嫌腿毛多[第3页/共3页]

进了堂屋坐下,苏逊等萧遥上了茶,他喝了,也吐了,还骂了几句。最后,苏逊才问道:“你只读过私塾?”

萧遥,萧千里。萧遥还是挺对劲的,当然,他最早想到的是――千里仕进只为财。不晓得苏逊晓得了,会不会吐血。

“不让!萧遥哥哥只是一时误入歧途,你莫要打他。他如此聪明,好生规劝必然能叫他转意转意的。”

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

“请山长赐字。”

苏妙香跟见了鬼一样,脸都变得惨白了。

萧遥心道这老头子从不把本身当外人,还脾气贼火爆。不过,能忍就忍吧!既然要抱大腿,就别嫌弃人家腿毛稠密。

“取死之道也!”萧遥本来只是对付,但见苏逊仿佛也不同意宋徽宗的政策,心知这是拉干系的好机遇,朝中有人好仕进啊!特别是当奸臣,更要打好干系。他便慷慨激昂瞎扯道,“宋辽两国交战百余年,不分胜负。而金立国不久,便杀得北辽丢盔卸甲大片沦丧,天下有目共睹。试问,宋军与辽兵孰强孰弱?”

苏逊的目光灼灼,直勾勾瞪着萧遥,带着气愤和仇恨,吼道:“不可!你必须学儒学。”

“让开!老夫不打他一顿,难消心头恶气!”

“服从,山长大人。”萧遥没有太大略触,读书罢了,如果如许能跟苏逊打好干系,抱上大腿,没甚么不好的。

苏妙香在中间竟然悄悄垂泪,道:“萧遥哥哥好不幸……”

“不让!”

苏逊道:“另有甚么难处,一并说来!老夫乃一县教谕,便说是尔等读书人的父母,也不为过!”

苏逊走了,苏妙香也跟着走了,萧遥还要接着送。

萧昂一脸茫然地跟着苏逊走在街上,看了看萧遥,萧遥一样一脸茫然。

这首词对于文艺老年苏逊同道,再合适不过了!在认定联金灭辽是作死之计的环境下,爱国人士兼保皇党苏逊同道,绝对会为萧遥的高瞻远瞩和忠君爱国喝采。毕竟,“清算旧江山,朝天阙”的意义,就是收伏国土然后去朝拜天子。

他没有说完,但意义已经很较着。

“遥,悠远……你既然志在千里,老夫就赐你千里二字。合适你的名字,也合适你的志向。”

苏妙香又用“草市街槐树旁”六个字咒语,把萧遥那幅画抢畴昔赏识去了,一个劲啧啧称奇,拉着萧遥问个不休,也不管对方愿不肯意理睬她。

“先生,这首《满江红》是我即兴之作,也是我的志向。”萧遥脸有些红,毕竟,岳飞现在已经二十郎当岁了,这抄袭牲口了一点。

苏逊威胁萧遥走儒学之路,在他看来,是为了萧遥好。一方面,他以为萧遥有天赋,另一方面,他感觉儒学高雅而武学是劣等末流。

苏逊点头:“萧昂能十二岁入县学,你为何十四岁也不来?”

不管如何,萧遥不会回绝的。

苏逊脸上怒容也淡了,感喟道:“本来如此!是老夫错怪你了!老夫不知你另有这等难处,既然如此,明日便来县学上学吧!你方才骗了内里那些家伙一百多两银子,可别奉告我你还没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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