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下周在燕京开演唱会,结束后会歇息两天再去下个都会。”

差点没把边上的几个女生的尖叫声把耳朵震聋,全场都在喊【秦纵老公我爱你】,当几人看到陆湛声如此安静,还问了句:“大哥,你是来看演唱会的吗?”

几束追光灯俄然亮起,世人的重视力随之挪动,发明秦纵穿戴红色衬衣,玄色牛仔,背着吉他,染了一头蓝色短发,从天而降,他整小我仿佛都在发光。

陆湛声和季九晞到达秦纵停止演唱会的体育馆时,天气已昏沉。

门票,两个月前陆湛声就收到了。

------题外话------

“不算忙。”

“演唱会?”

不过究竟证明,做饭这件事,需求天赋,不是你找了个好徒弟,就能依样画葫芦,或者青出于蓝。

“好啊,小纵甚么时候回京。”

“秦纵!”

公司旳事,因为陆定山重新出山,帮他分担了大部分事情,肩上的担子俄然松了很多,他竟不知该做点甚么。

“……”

“人好多。”季九晞靠近陆湛声,低声说。

“如何会,秦爷是我的本命,其别人都只是墙头,墙头能够一向换,但是本命只要一个。”

“那我有空去找你。”

背景都在做筹办,乱糟糟的,并没来得及和秦纵打号召。

然后,他被几个女生用眼神“架空”了。

全场沸腾——

“那你为甚么都不喊?”

“他没成年,结婚犯法,不成能当你们老公。”

秦纵出道后,开的第一场演唱会,陆湛声曾去看过,并没奉告他,只是在后排围观。

吃完饭,季骁看了眼陆湛声:“你比来忙不忙?”

“我去,那是大哥和嫂子吗?”

“比来小纵也要回京,我爸妈那边,让我问问你,甚么时候有空,想聘请你去我们家吃顿饭。”

季九晞近期都在忙着回京的事件,压根忘了秦纵正在开天下巡回演唱会。

“嗯?”

陆湛声在季家用餐,过程还算顺利。

“没想到你们会来。”

“……”

**

“……”

没想到季九晞竟然满口承诺:“好啊,一起去。”

有门票的粉丝们早已入场,内里还挤满了没有票,却不肯拜别的粉丝,另有免费发放应援物的粉丝后盾后。

“那甚么……”季骁咳嗽着,“你教教我如何做饭。”

粉丝们的应援标语整齐齐截,声浪一声高过一声。

全场温馨,紧盯着舞台。

“没干系。”

最关头的是,或人做饭好吃,直接就征服了世人的胃,盛宁有身后,胃口一向不太好,季骁也是想尽体例,想让她多吃点,倒是如何都吃不下,本日倒是可贵,吃了很多。

陆湛声点头。

太吵!

现场氛围太嗨,她拿着荧光棒,听得她热血沸腾,却又顾忌着形象,不敢太猖獗,只是悄悄晃了动手中的荧光棒,陆湛声看向她,“你想喊就喊,不消顾忌我,你在我面前,能够做本身。”

周小楼也是忙得焦头烂额。

在他的深思中,演唱会开端了。

“有事?”

足以包容万人的体育馆,座无虚席,粉丝们举着色彩分歧的荧光棒,将体育馆会聚成一片光海,演唱会尚未开端时,正在个人高唱秦纵的成名曲。

吃完饭,陆湛声倒是没久留,不过季家也给他和季九晞留下了伶仃相处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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