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线索和眉目……并案?还是不并案?莫非另案措置?就在差人们焦头烂额之际,刺客的殛毙并没有停歇,滨城又双叒叕……出事儿了!并且间隔上一场血案的产生,未几很多,又是两天!
遵循普通的驻车步奏,应当是:刹车、摘空挡、拉手刹、封闭车窗,然后燃烧发动机!该被害人遵循步奏停止,他已经完成了前面刹车、摘空挡、拉手刹的法度,但是他还没来得及“封闭车窗”,就被一颗枪弹击中了头部,一枪毙命!也就是说,刺客是在极短的时候内,完成了行刺!
因为颈部大动脉被堵截,又被强力的大幅度下压头部,形成了被害人喉部声带体系的遇阻!以是在全部遇刺的过程中,被害人底子没有机遇收回求救和声响,并敏捷因大量失血而导致休克,直至毙命。
赶到案发明场后,办案刑警们再次被震惊了:被害人的车辆还没有熄火!
起首,案发时候为周末,并且案发地是一间以“球吧”为主题的酒吧,又恰逢有首要的足球赛事,以是当晚球迷、酒客云集,酒吧内卡座爆满,几近座无虚席!刺客勇于在如许的时候段,到卫生间安闲作案,并且下刀判定、没有任何拖泥带水的多余行动,足见其嗜血、沉着、残暴的心机特性!
刑警们又做出结案情推理:仇杀!案犯必定对被害人的糊口习性、居住环境、以及风俗的泊车位置,都有相称的体味!并且在案发前,实施过多次“踩点”、演练。事发时,刺客就等待在小区的断绝围栏外,当然,也不能解除刺客尾随被害人的能够!在被害人驻车的刹时,刺客判定行刺,并一击到手!
接到报警后,有几个刑警差点儿哭出来……
这说了然甚么?刑警们慌了:这申明,刺客在案发前早已暗藏在酒吧内!并且,他在安闲作案以后,仍然淡定的在酒吧里看了半个多小时的球赛!直至有人在卫生间里发明了死者的尸身,他才跟着簇拥逃离的人群,分开了酒吧!如此犯法伎俩、如此心机本质……啧啧,恶魔再世、天生杀手啊!
刑警们在勘察现场的过程中,在那栋楼墙体下的某个角落里,找到了那枚行凶的弹头:操!又是他妈的“七点六二毫米”!
死者跪伏在地;头部深深的埋在马桶里;两条胳膊高举过甚顶,手腕架在马桶后部已经被揭开盖子的水箱上;没错,只是手腕架在水箱上,因为死者的两只手不见了,不翼而飞;手腕断处的血都流进了水箱,另有一部分残留的血液,顺着死者的胳膊流到了身上,空中上未见一滴血迹。
这起案子该如何定性?很较着,与前两起案子一样:极有针对性的仇杀!并且仇杀的陈迹较前两起案子更较着:死者的手被砍掉了!但是,刺客已经刺杀了死者,为甚么还要画蛇添足,砍掉死者的双手呢?刑警们为此大惑不解。
法医的尸检陈述准期而至:五米以内近间隔中弹,一枪毙命;枪弹从死者的右太阳穴射入,贯穿头部后从左太阳穴射出;弹道平直、枪弹口径为七点六二毫米……
(实在很简朴,因为死掉的这个货,曾对着范锦阳号令:他要砍掉范锦阳弟弟的两只手!现在,范锦阳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当然,这也是他对其他“江湖大佬”的警示,如同当年武松血洗鸳鸯楼,在斗杀张都监、蒋门神以后,在墙上留下的血书:杀人者武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