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人形,也会不自发地脑补出萨摩耶的形象呢=w=
萨摩耶不明以是,朝他暴露一个笑容,萌萌哒。
“汪!汪汪!”
↑评价变得真快→_→
鸽子明显返来这么久了啊?
晨光下,小摊中,熙攘的人群仿佛都褪去,四周的声音仿佛都远去,白旗怔怔凝睇着面前的羽族少年,天光驻留在他斑斓的脸上,仿佛在发光一样,只要瞧一眼,就仿佛汲取到了某种东西。
朝晨的氛围仿佛总带着种说不出的味道,邵羽推开窗户,让新奇的氛围更轻易畅通出去,一只鸽子扑棱棱拍打着翅膀飞过来,在窗沿上愣住,歪了歪头,伸出一只前爪。
洗漱用餐的时候应当不需求这么久吧?
晨光昏黄。
呵呵。
邵羽淡定:“如何了?”
邵羽体贴道:“如何了?”
小于歌揉着眼睛,不满道:“那里来的鸽子?”
小于歌卡了一会儿,道:“我还觉得街上走的植物都是植物……”他昂首望望空中飞的鸟,又低头瞧瞧地上走的兽,一副天下观遭到打击的模样,有些语无伦次了。
喝完一碗馄钝,齿颊生香,回味悠长,人族传承一项烹调技术,寿命所限,每一代人做上几十年也就要退下来了,妖族不然,一只妖摆摊子能够持续摆几百年,只要不是傻到令人绝望,便能有必然成绩,如果再有点天赋,食品的滋味更是不得了,如果天赋卓绝……想必在王城里,有如许的厨子吧?
他换了身衣服。
小孩震惊:“那是妖族?”
在妖王瞧不见的处所,仙鹤一族成为其耳目,对于和知名戈壁交界的未央城,贺望体味得很详细,而对于在未央城守门多年的某只大狗,他也略知一二。
一阵鼓噪打断了他的思路:
碗里被放进一个馄钝,小于歌仰脸,眨巴着眼睛:“爹爹,你吃。”
邵羽悠然神驰。
视野里呈现了一只长毛明白狗,背上还驮着个眼熟的小孩,看起来都很欢畅的模样。
小于歌口中的狗哥哥,白旗,现在是人形,正坐在桌子的劈面,也吃完了馄钝,此时正和老板扳话中。
邵羽饶有兴趣地想着,从鸽子的前爪上取下一封短笺。
那是个身着玄衣的男人,边幅只能说有点小帅,但很有男人味,一身铁与血的气味,发和眼都极黑,微微一笑道:“少主,别来无恙。”
拍门声响起,收回响声的部位不是一个成年人抬手叩门时的位置,而是更矮的处所。
“嗯,感谢你。”
终究晓得为啥等了这么久了=。=
萨摩耶这类狗,上辈子被称为‘浅笑天使’,即便甚么神采都没有,看起来也像是在笑,更别说白旗是真的在笑,那张狗脸瞧起来分外亲热友爱,真是让人……难以回绝。
白旗很委曲:“我本相是不是很奇特?”他恋慕且无法道:“其他的狗长得都那么标致,又健旺又威风,我看起来软绵绵的没甚么进犯力,毛老是很轻易长得很长,同类的同性都不喜好我……”
小孩接着道:“狗哥哥说另有很多好吃的,崽崽要留着肚子。”
白旗甚么都好,就是有点自大。
有地头狗的好处之一,便是能够找到最好吃最实惠的早点摊位。
这小摊是一对麻雀伉俪摆的,传闻有两百年汗青了,他们和白旗的干系明显很不错,举止之间都很熟稔,邵羽重视到,白旗帽子上插的一圈羽毛中,就有两根是麻雀的,想必就是从这儿得来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