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日・9 目击车祸[第2页/共2页]

“是个女人,够惨的,必定得落残。”周南喃喃地说,一副苦衷重重的模样。

本来,我们碰到的是一起罕见的交通肇事致人灭亡事件。怀疑人苏健是省交通厅带领的儿子,当时也是酒后驾车,加高低雨视野不清,他驾驶宝马X3驶出泊车场匝道时,撞倒受害女子后,驾车逃逸。死者程雨姗,24岁,怀有四个月身孕,当晚插手同窗集会后筹办驾车回家,误入汽车匝道,惨遭横祸。尸检发明,其身上多处粉碎性骨折,多个脏器毁伤。但是,变乱产生时,肇事车辆行驶在泊车场的匝道上,车速并不太快。之以是形成如许的伤情,法医给出的解释为,系遭多次碾轧而至。本来,怀疑人在撞倒被害人后,为了制止留下活口,竟驾车用心碾轧被害人身材,犯法性子极其卑劣。怀疑人三天后被迫自首。公诉构造遂以用心杀人罪对其提起公诉。

但是,令我不堪其扰的是被告人一方也在不竭地找我。厥后,应一名朋友之约到一家会所集会,被告人的代理人竟然也呈现在现场。在席散之时,此人将一个牛皮纸袋塞进我的手中,里边是5万元现金。我当即严辞回绝。此举并不申明我有多么朴重,美满是因为在内里混了多年,明白事关严峻,必须更加谨慎才可制止肇事上身。

事情畴昔一年多,莫非周南的灭亡跟这一威胁有关吗?被害人一方因为我们没有供应帮忙而产生痛恨,是能够了解的。但是,我们最多只是目睹者,与变乱两边都没有短长干系,被害人一方不该对我们怀有如此深仇大恨,必欲置我们于死地而后快。我担忧的是,周南宣称本身没有看到罪犯碾轧伤者,不是惊骇承担道义的任务,而是另有隐情。是不是在与被告人状师打仗中,与其达成了甚么买卖,为此才对本身所看到的究竟三缄其口。当时他买房正急缺钱用。

但是,此事毕竟还是贫乏直接证据,是以,其用心残杀被害人的犯法行动没有被一审法院认定。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7年,补偿经济丧失。讯断后,查察院抗诉。二审法院受理后,保持了原审法院对犯法究竟的认定,但是以为一审量刑太轻,将刑期增加到9年。

前年春季的一个周末,周南开车送我去省会,插手一名客户为儿子停止的“百岁儿”庆宴,宴会结束后又被仆人拉到酒吧喝连场。散局时已是早晨11点,天上飘起细雨,我们回绝仆人的挽留,连夜驾车返回C市。

“有人找过你,为了这个案子?”我问,想起了阿谁试图拉拢我的人。

厥后,约莫一个礼拜以后,在持续接管交警、刑警的询问,以及被害人和被告人代理状师的电话约见,弄清了变乱的严峻性子以后,我才真正体味周南说这一番话时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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