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你晓得吗?你绝对是个天赋!还好你没有涉足炼金和锻造这些行业,不然的话,你绝对会成为泛美大陆上赫赫驰名的大师。”诺背尔想了半天,方才想出了一番合适的话。诺背尔真是恨不得抱着曹团长亲上两口,道:“即便是现在你要入行也不晚,只要老板你一句话,我必然把我的所知所学通盘托出,毫不藏私。”
在这套铠甲的头盔之上有着一对如同是斗牛普通的细弱牛角,再想想看,劫夺团那帮兵士一到了疆场上一旦打得鼓起的状况,就完整不难设想这是干甚么用的了。劫夺团的兵士,浑身高低,每个位置都是颠末特别练习的,都是能够杀人的。顺手拖一小我出来,一个头槌悄悄松松撞断碗口粗细的木桩子是完整没有题目的。在铠甲的护肩之上,每边都有着几根庞大的尖刺,肘部位置漫衍着两圈环形刺,设想思路明显都是一样的。穿戴这套铠甲,就算是赤手空拳,要干掉别人也绝对是悄悄松松的。除了这些合用的服从以外,这形状确切也非常前卫并且夸大,穿上街绝对是转头率百分之一万。劫夺团的兵士也都是一群闷骚虚荣的家伙,想必也是对这套设备如痴如狂。诺背尔都能够预感这些铠甲一旦完成以后,劫夺团的十一光棍铁定是有事没事都穿得整整齐齐的招摇过市,就是为了享用别人的谛视。
曹团长这套铠甲设想图,在各个部件的连接位置倒是非常古怪。他既不是那种简朴的软构造连接,也不是分分开来的部件,曹团长的铠甲就是一个团体。除了头盔和铠甲是独立的以外,就是一个团体,底子没有所谓的部件这一说。
除了这标新创新的满身铠甲以外,劫夺团十一怪的制式兵器为了同一,曹团长也重新设想了一套。一样是以斯芬克斯的甲壳为质料,人手两柄大朴刀。曹团长本来是想用关二爷的青龙偃月刀的,但那和劫夺团兵士的气势却不是特别搭。朴刀能够让他们的有效杀伤范围更大,以是最后就定稿了。除此以外,他们标配的标枪也换成了清一色的玄色手斧,为了包管重量,曹团长决定在外壳内里添补百炼钢。曹团长大略的估计了一下,在这番大改以后,劫夺团十一怪的战役力将会超越之前起码四成以上,是特种军队当中的特种军队!
先说曹团长设想的那盔甲,诺背尔自问也是见过了无数的优良之作,像是雷克斯帝国那大名鼎鼎的紫金军团的紫昙金铠甲,另有塞尔提克帝国的绿幻银铠甲,这些制式铠甲根基上就是人类天下的顶峰层次了,但是和曹团长设想的这套满身铠甲比起来,从实在上来讲就已经输了。曹团长设想的铠甲也是属于最热点的满身甲,但是比拟于泛美大陆已有的那些铠甲款式来讲,曹团长设想的铠甲一点都不痴肥,是非常合适人体力学的流线型线条,一看就让人感觉充满了力量感,那一道道线条,一旦传到劫夺团这些猛男的身上,就像是他们的第二层皮肤一样。并且曹团长设想的铠甲另有着他激烈的小我气势,为甚么这么说呢?谁都晓得曹团长的打击性有多么强,固然说铠甲也是首要防具,可曹团长的设想理念就绝对不但仅是把这当作是防具在设想,绝对是遵循攻防一体的理念设想的。毕竟俗话说得好,最好的戍守就是打击,曹团长也以为是如许,并且这更合适劫夺团的作战气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