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254七子之歌(二)[第1页/共3页]

火焰狮子兽俄然巨口连摆,身前空中迅被一片火海所覆盖。

“光亮之子!克里夫!”

“光亮之子!”

火眼金睛兽长得似马非马,背上火焰般的鬃毛几近垂到了腿弯。骏马的头颅上生出一根笔挺锋利的独角,健旺有力的四蹄不是马匹的脚掌,而是狮虎那生裂金铁的利爪。最让人吃惊的还是那双眼睛,开合间金芒崩散,传说可夜间视物,可废除鬼怪隐身之术。

以是,孟龙明天第一个就挑上了幻兽骑士。只是因为幻兽骑士要旁观弗朗西斯科和维克托的比赛,战役才拖到现在开端。

克里夫的兵器三尖两刃刀也不是凡品。整把刀长一丈五六,刀刃却占了三分之一。刀身前端的三个尖刃,既能够挥枪叉的刺、扎、撩、挑、拦、搅、拿的特长,刀身两侧的五尺锋刃,还能够挥刀斧的劈、砍、抹、带、摊、拉、截的服从。并且一看那厚重宽广的刀身,便能够想见这把兵器的重量。

“爱德华?艾尔利克,请!”

克里夫?威瑟斯朋胜!

火焰狮子兽巨口再张,一道道火墙持续横在克里夫冲锋的正火线。

俄然,一道声音突破了沉寂,也将呆中的世人惊醒了过来:

克里夫是一名魔兽骑士。魔宠是一头非常罕见的光亮虎王,满身纯白,无一丝正色。身高近丈,连头连尾长达两丈二三,在擂台上一站,百兽之王的气势尽显无疑。

孟龙明天是铁了心要给对方都雅。

“崇高之光!”克里夫再次一声大喝。

观众惊呆了,人群席鸦雀无声。这一仗打得太洁净利落了。人们只来得及瞥见一片火海以及一道隐没在火海中的急驰身影,然后,胜负已分。乃至,人们的大脑还没反应过来,仍然一个个张着大嘴吃惊的望着擂台。

而同时,亚特兰圣光学院的爱德华则开端了进犯。爱德华一反骑士的进犯形式,并没有批示本身的魔兽起冲锋,而是让火焰狮子兽开释邪术。一条长长的火龙猛地从火焰狮子兽口中喷出,张牙舞爪地冲向正尽力冲锋的克里夫。

“克里夫?威瑟斯朋,请!”

“你就是阿谁将史宾塞逼得远走他乡的孟龙?我看也不咋地吗!”

光亮虎王的度涓滴不减,虎背上的克里夫却双手握刀猛地一招竖劈,三尖两刃刀出一道匹练般的刀芒,将攻来的火龙一分为二。克里夫持续冲锋。

克里夫和爱德华都是光亮骑士。光亮骑士除了强大的物理进犯才气外,最善于的另有各种增加状况的光亮神通:崇高之光能让伤害迅规复,净化之光能去除多种负面状况,奋发之光能极大进步进犯和防备死力。

这个动静让观众和两所学院的导师都惊奇不已。因为,在世人的印象中,这位太子殿下只是一名长于用兵,曾多次安定过兵变、剿除过山贼,打退过敌国骚扰的少年将军。至于小我气力方面,倒很少有这方面的传闻。明天克里夫主动提出比赛,师生们惊奇之余,更多的则是拭目以待,想要看看这位太子殿下的真正气力。

“你!”幻兽骑士起的一声怒喝,催动火眼金睛兽就起了冲锋。

“对,我就是孟龙。”孟龙针锋相对的说道:“咋地不咋地不敢说,不过当年史宾塞但是被我打得哭爹叫娘,跪地告饶,但愿明天你可别学他的样。不然,你想找娘抱怨可不轻易,那需求横渡龙神之渊,滚回到昆仑大6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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