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8,三个人,三把刀。[第1页/共3页]

轻纱白裙,秀发飘飘,玉手中长剑古朴,充满着时候的陈迹。

方铭眼中闪现出踌躇之色,半晌后俄然道:“昨晚那三人是不是你杀的?”

他穿的好,只是想穿的舒畅一些,如许,他出刀的速率也好更快一些。

淡蓝色轻纱掩体,玉足柔滑小巧,一双苗条的美腿上包裹着薄如蝉翼般的灰丝。

张牧则更加极度,以本身生命驭刀。

想了想,行欢悄悄一跃,黑丝玉足踩在了有些炽热的黄沙上,衣裙飘飘,美腿暴露,缓缓走向那正在对峙中的四人。

但是这个男人表面看上去真的很浅显。

方铭回过神,顺着她的目光看去,顿了顿,道:“岭南宋阀,天刀宋缺传人,宋勿。”

柳腰纤细,矗立之处傲然矗立。

中午,骄阳炎炎,涓滴没有遭到寒冬的影响。

究竟上,宋勿向来不在乎会不会被人记着。

行欢呢,心是男人,身倒是女人,一个能等闲勾动听心底最深处的欲望,浑身高低无一处不充满着魅惑,狐媚的女人。

如许的女人值得傅青衣如许的妙手保护。

荏弱的女人老是会激起男人的庇护欲。

身后,连续串的马蹄印方才留下,却又转眼被流沙所袒护。

没有人晓得黄沙下曾经埋藏过多少白骨,也没有人晓得这里曾经产生过多少故事,留下过多少路人的足迹。

戈壁中,如许的处所固然未几,但也很多。

在阿谁女人身边,永久跟着一个冰冷至极的男人。

一旁,宋勿身着锦衣玉带,固然富丽宝贵,却还是让人难以记着,也不但是不是因为过分浅显,以是想要用穿着来给人留下印象。

他不如张牧,不如贤人那样无情。

仅此罢了!

固然比不上傅青衣与宋勿,但起码证了然行欢身边有人在保护。

明显很浅显,却记得非常清楚,已然证明男人的不凡之处。

一双黑丝小脚不时闲逛着,绣花鞋不知何时早已丢失在黄沙中。

这是一个不比傅青衣,不比张牧差的用刀妙手。

总之在他刚想起那两人没多久以后,他不测如愿以偿的见到了。

与颜蓉更加完整的情欲比拟,行欢的女儿身只是差了一些成熟神韵。

马背上,行欢顺手丢弃了宝贵精美的翠玉酒壶,感受着无处不在的清风,伸着懒腰。

孰强孰弱,没人晓得…

见此,方铭内心无声一叹,上马跟了上去。

方铭紧了紧手中的缰绳,咬牙道:“如果不是,我留下来庇护你。”

现在,他正与方铭逗留在乱石林核心,立足不前。

他是杀手,统统以任务目标为第一。

方铭当真道:“如果是,我会分开,在月光城等你,如果不是…”

他不晓得在这个女人身上曾经产生过甚么事情,只晓得这个女人已经变了,变得更美,更魅惑,也更随便了。

这是一处乱石林立之地。

他只是依托着有些独特的藏匿之法跻身顶尖杀手之列罢了。

婉婉一如既往的斑斓,眼眸敞亮,动听,诱人唇角老是带着一丝如有若无的笑意。

他是杀手,应当以任务为重,不该该有任何善心,豪情。

骄阳开端西斜,风还是微热。

傅青衣以心中执念驭刀。

沧海桑田,时过境迁,戈壁却一如既往,萧瑟,萧瑟。

见此,行欢俄然对答案很感兴趣,道:“如果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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