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老头儿,你至于不?”独眼摆出投降的姿式,恐怕我一个擦枪走火要了他的小命。
白化病让我的有着比洋鬼佬还白的皮肤和雪一样的头发,印象中,我仿佛天生就带着这病,得这病的人不能见光,以是我老是要比及早晨才气出门透透气。
“猎手”是我们给本身的称呼,你们能够叫我死神,勾魂使者,灵魂接惹人,各种。
“谁?”
“站这儿?我一向走着没听过!”我辩驳道。
“总之,我不想管。”我翻了个身,留给独眼一个绝望的背影。
目标身份:T个人董事长
说归说,我还是决定帮他。
“如何回事?”黑衣的声音里带着几分肝火。
以是你们或许能明白我这么懒的启事了。就像一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法官奉告他尽力干活一年能够弛刑一天,换做是你,你会忙着改过改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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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独眼,不过他两只眼睛都很普通,只是因为崇拜一个叫夏侯惇的三国人物,就学着他的模样给本身的左眼套了个眼罩,他感觉如许看起来会更酷炫。
对一个纯熟的偷袭手来讲,如许一条狭小的裂缝已经充足了。
独眼可不想当第七个,以是独眼找到了我。
我躺在露台上好整以暇的打着盹,生锈的老式偷袭枪像个沉默的老伴计,悄悄的靠在墙边。
“在我轰爆你脑袋之前,报上你的名字。”这句冰冷的警告算是我对身后不速之客的回敬。
目标锁定:蛛尸鬼
从当时起,老头就是我的代号。
“你就是七魂的队长黑衣?”我收起枪,但内心的戒心并没有降落分毫。
独眼活着的时候是个古惑仔,但是混的有点怂,属于别人在前面砍得血肉横飞,本身躲在渣滓桶前面加油的那种。不过独眼本身倒不觉得然,还常常把这当作夸耀的本钱。在他看来,做一个珍惜生命,善待糊口的古惑仔没甚么不对。
遵循打算,独眼已经悄悄钻了出来。我绕着旅店转了两圈,坐看右看,最后选中离旅店半条街的一栋筒子楼,
“我有那么老?”我不平气。
独眼说甚么都爱加个“毛毛”,我真的搞不懂这个“毛毛”是甚么意义,也懒得去懂,归正又是他的恶兴趣。
一声巨响在旅店里俄然炸开。雷夸大的笑容还凝固在脸上,傻愣愣的望着面前的剧变。
我杀过无数人,有RB人,也有中国人,有好人,也有好人。提及来实在流程也都差未几——对准,屏住呼吸,扣动扳机,砰!
“老头儿,老前辈,老豪杰,您老行行好,再帮我一次呗。”独眼双手合十,虔诚得像一个信徒。
暗害向来不是独眼的刚强,更何况这尸鬼是块烫手的山芋,传闻已经有六个猎手栽在了他的手里。
他毛毛的。
“算了,没多大事,走吧。”多想无益,我把枪重新背在身后,和独眼一起往前走去。
不好好走路是他的恶兴趣,就像我老喜好躺在露台一样。
傻得很有喜感。
“诶,可不是嘛,‘修罗门事件’都畴昔这么多年了,还是毛毛的一堆烂摊子。”独眼说得义愤填膺,仿佛在帮谁打抱不平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