俾斯麦级战列舰。在纳粹德国宣布撕毁《凡尔赛和约》以后,1935年与英国签订《英德水兵和谈》。不久,德国水兵开端筹办制作俾斯麦级战列舰。英国曾要求德国将该型舰的排水量限定在35000吨,但德国以其不是华盛顿水兵条约具名国为由决然回绝。完工日期:俾斯麦号1936.7.1/提尔皮茨号1936.10.30;退役日期:俾斯麦号1940.8.24/提尔皮茨号1941.2.25。俾斯麦级舰体受穿越基尔运河水深限定,适度加宽舰体减少吃水,长宽比为6.67∶1,上层修建比较松散,进步了舰体的稳定性。因为是德国自1918年第一次天下大战败北今后初次制作纯粹的战列舰,为了降落风险,包管研制进度,尽量采取现成的技术,决定采取双联装380毫米口径舰炮(技术由巴伐利亚级战列舰上的舰炮而来),主炮塔采取前后对称呈背负式布局各安插两座(搭载8门主炮)。其主炮实际射速很高,达到同期战列舰的最高程度,主炮穿甲弹采取“高初速轻型弹”,在中近交兵间隔具有很好的能力,但远间隔着靶存速机能呼应降落。其装甲防护与当时风行的被称为“重点防护”装甲防护设想有所分歧,相沿“IncrementalArmorScheme”的设想形式(称为“全面防护”),具有同期战列舰中的最大防护标准,其主装甲侧壁覆盖了70%的水线长度和56%的舷侧高度,装甲总重量达到同期战列舰中的最大比重,占标准排水量的41.85%。别的,该舰在实现大防护标准的同时,依靠大防护标准供应的空间赔偿,主程度装甲安排在第三船面,让其与主舷侧装甲一同堆叠于弹道上,使舰体关键部位的防护也获得了强化,超出同期制作的战列舰。
动力:12台高压锅炉,3台蒸汽轮机,设想最大功率138000马力,实际稳定最大功率150170马力,实际极速最大功率163026马力。
装甲:主侧舷装甲320毫米;双层装甲船面,上装甲船面50-80毫米,主装甲船面80-120毫米(安插在第三船面位置,与主舷侧装甲一同堆叠在弹道上);主炮炮塔130-360毫米,炮座340毫米;批示塔350毫米;防雷装甲45毫米。防雷体系设想要求抵抗250公斤TNT火药,实际可抵抗300公斤德国hexanite烈性火药。装甲总重17450吨(不含炮塔扭转部分),舰体布局总重11691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