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杀过很多人,我接过很多活,那都是别人没法完成的任务,但在此之前,我从未把任务搞砸。

“铭哥。”

没有人收回尖叫,直到卷毛倒在了地上,血迹染红了地板。

我是个杀手,他们称呼我为:玄色天下的清道夫。

我不晓得寄父是在那里获得的动静,但这个动静底子就没有效处。

我们的行动是很利索的,很快就达到了蓝雨家的门口。

――咔嚓!

我把他的钱搞丢了,他才不会体贴我的死活,如果钱找不返来,我不敢去设想那样的场面。

蓝雨的尸身,一具半靠在墙壁上,耷拉着脑袋的尸身,早就已经冷却的尸身。

蓝雨,她和我同龄,两小我都是30岁,之前也因为某些任务同事过很长时候。

寄父最爱的,最在乎的,就是钱。

应当是蓝雨留下来的构造吧,她的设法老是希奇古怪的。

“甚么人干的?”

可即便如许,蓝雨也不会把本身的父母杀了吧?

我把她抱了起来,一具生硬的尸身,我把她渐渐放倒在中间的床上。

夜晚的温度老是那么舒畅。

杀手对血腥味有着极强的敏感度,这是练习出来的。

“草,干吗!”我挤掉眼泪转头看他。

――咚,咚咚咚!

蓝雨必定带着家人走了。

我点了一支烟,绕过地上正在快速冷却的尸身:“米欧,你把尸身措置一下,瘦子,你在内里守着,别让人打搅我们。”

我沉默。

他的笑容垂垂凝固了。

嗯?

卷毛也退了一步,蓄力一会,提起脚狠狠的踹在了门上。

时候,三天前……

嗯哼。

“我找到一张百口福,那两个老不死的还一个小女儿,尸身没找到。”

“是个女杀手,我们的同业。”

我点了一支烟,听着门内的动静,温馨的出奇。

她穿戴一套我送的连衣裙,裙子乌黑,唯有下体腥红一片。

卷毛把半尺长的乌黑匕首插进了衣兜里,手上翻开了枪支保险。

你如何死了?

他没走:“铭哥……蓝雨也死了?”

我吐了一口烟,悄悄敲了拍门。

我取出了手枪,在锁眼上来了两枪,门微微翻开,一支弩箭射穿了门板,暴露一尺间隔。

“别教我要如何做,你不配,晓得吗……去吧,再去找,把钱找出来。”

杀手的第二条原则,永久别把你的后背交给别人。

“寄父,她做事洁净利索,固然我不想承认…是的,她的确比我优良。”

――咔嚓!

烟灰缸里塞满了烟头,寄父在十二点整给我打过来电话。

“她一小我就抢了你?如何能够?谁能比你优良?”

第四间。

――注释

我的眼泪滴在手上,手摸在她沾满血迹的腹部。

这…应当是三天前就已经死了。

血腥味更重了。

我取了枪,换了件衣服,出门了。

“我们的孩子……”

内里没人了,蓝雨早就走了。

本来我想和她在一起的,寄父说,杀手不能有豪情。

“我没事,但你的那笔钱被她拿去了。”

一栋复式大楼,三十层,蓝雨的父母住在十六层。

他盯着我:“铭哥?”

他把门完整翻开:“两具尸身,乱枪打死。”

“黑龙的人你还不清楚吗,那孩子有能够活着吗,就算活着,也在黑龙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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