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杀过很多人,我接过很多活,那都是别人没法完成的任务,但在此之前,我从未把任务搞砸。
“铭哥。”
没有人收回尖叫,直到卷毛倒在了地上,血迹染红了地板。
我是个杀手,他们称呼我为:玄色天下的清道夫。
我不晓得寄父是在那里获得的动静,但这个动静底子就没有效处。
我们的行动是很利索的,很快就达到了蓝雨家的门口。
――咔嚓!
我把他的钱搞丢了,他才不会体贴我的死活,如果钱找不返来,我不敢去设想那样的场面。
蓝雨的尸身,一具半靠在墙壁上,耷拉着脑袋的尸身,早就已经冷却的尸身。
蓝雨,她和我同龄,两小我都是30岁,之前也因为某些任务同事过很长时候。
寄父最爱的,最在乎的,就是钱。
应当是蓝雨留下来的构造吧,她的设法老是希奇古怪的。
“甚么人干的?”
可即便如许,蓝雨也不会把本身的父母杀了吧?
我把她抱了起来,一具生硬的尸身,我把她渐渐放倒在中间的床上。
夜晚的温度老是那么舒畅。
杀手对血腥味有着极强的敏感度,这是练习出来的。
“草,干吗!”我挤掉眼泪转头看他。
――咚,咚咚咚!
蓝雨必定带着家人走了。
我点了一支烟,绕过地上正在快速冷却的尸身:“米欧,你把尸身措置一下,瘦子,你在内里守着,别让人打搅我们。”
我沉默。
他的笑容垂垂凝固了。
嗯?
卷毛也退了一步,蓄力一会,提起脚狠狠的踹在了门上。
时候,三天前……
嗯哼。
“我找到一张百口福,那两个老不死的还一个小女儿,尸身没找到。”
“是个女杀手,我们的同业。”
我点了一支烟,听着门内的动静,温馨的出奇。
她穿戴一套我送的连衣裙,裙子乌黑,唯有下体腥红一片。
卷毛把半尺长的乌黑匕首插进了衣兜里,手上翻开了枪支保险。
你如何死了?
他没走:“铭哥……蓝雨也死了?”
我吐了一口烟,悄悄敲了拍门。
我取出了手枪,在锁眼上来了两枪,门微微翻开,一支弩箭射穿了门板,暴露一尺间隔。
“别教我要如何做,你不配,晓得吗……去吧,再去找,把钱找出来。”
杀手的第二条原则,永久别把你的后背交给别人。
“寄父,她做事洁净利索,固然我不想承认…是的,她的确比我优良。”
――咔嚓!
烟灰缸里塞满了烟头,寄父在十二点整给我打过来电话。
“她一小我就抢了你?如何能够?谁能比你优良?”
第四间。
――注释
我的眼泪滴在手上,手摸在她沾满血迹的腹部。
这…应当是三天前就已经死了。
血腥味更重了。
我取了枪,换了件衣服,出门了。
“我们的孩子……”
内里没人了,蓝雨早就走了。
本来我想和她在一起的,寄父说,杀手不能有豪情。
“我没事,但你的那笔钱被她拿去了。”
一栋复式大楼,三十层,蓝雨的父母住在十六层。
他盯着我:“铭哥?”
他把门完整翻开:“两具尸身,乱枪打死。”
“黑龙的人你还不清楚吗,那孩子有能够活着吗,就算活着,也在黑龙的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