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雷蒙你嬴了!我把枪都扔给你,你放了她,行吗?”阮玉珠大声道,一边双手举起,拿着本身的枪,表示要扔给他。
是的,就是爆了,实实在在,真逼真切地爆了——这竟然不是一枚闪光弹,而是一枚真逼真切的手/雷。
并且正因为先前不知有人质,手里拿着这把cf05式冲锋槍就杀过来了,早知如此,还不如用本身背上的那把js2型7.62毫米高精度偷袭步槍在远处狙他呢!
刘先生笑道:“放心,我不会虐待你的——不过,阿谁阮玉珠看起来也是言过实在了,身上的闪光弹被动了手脚也不晓得。”
刘先生听得非常对劲,便挥手表示世人撤退。
以是,还是用闪光弹好一点。
实在雷蒙不晓得,现在阮玉珠的内心可比他要焦心多了,因为他手上抓的人质,是本身自小的闺蜜袁润,一起考上了美国的军校当了兵,本身肯刻苦,入了特种兵练习营,她倒是耐不得这个苦。两小我一起退伍后,本身转当了刑警,她却去跟人疯,办了个甚么侦察社,也不知此次如何就搅了出去,倒被她觑破了几个毒估客的把戏,得知了他们的行进线路,一边告诉了本身,一边又跟了上去。
雷蒙是个牛高马大的法国男人,身高也有一米九了,但满身缩在被他胁持的人质背后,佝偻着却也藏了个严实,让阮玉珠有点不好开枪,只能一手端枪,一手悄悄去拿身后挂着的一颗闪光弹。
“雷蒙,投降吧,你没机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