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肉不好吃还是酒不好喝?[第2页/共3页]

冷僻雪和凌依依傻眼了!

凌依依见嫂子要被欺负,顿时严峻的不可,她但愿凌云脱手,又不但愿凌云脱手,她很体味凌云,从小就不会打斗,这时候脱手,必然会挨揍。

而门客们震惊的看着金大忠,谁也没想到大名鼎鼎的金爷,竟然是郭翔的部下。

“我在和你说话。”办事生不耐烦道。

没想到哥哥打起架来这么短长!

“金爷?”

但是她坐下后,更加难了。

“美女,金爷主动敬酒,这但是头一回,你如果不给面子,恐怕你们三个明天别想囫囵着走出去。”

这时金爷左手拿着酒杯,右手提着一瓶酒走了过来,活像一头挪动的大肥猪。

办事生寒着脸道:“美女,再装就没意义,你如果不给金爷面子,结果不是你能接受得了的。”

“这个美女真是瞎了眼,竟然看上了你这么个草包软蛋。”

她没想到金大忠的背景竟然是郭翔。

本来明天凌云谈成了合作,还敢和爷爷叫板,让她非常欢畅,还觉得凌云变了。

顿时小弟们各自抄家伙,有拿酒瓶的,有拿椅子的,有取出刀子的。

凌云面无神采的走畴昔,俯视着倒在地上的金大忠,问道。

“小子,我看上你的女人了,从速吃完滚蛋,别败了大爷的性子。”

冷僻雪、凌云和凌依依,顺着办事生的视野望去,一个脖子上挂着大金链子,手上戴着大金表的瘦子朝着冷僻雪微微浪笑。

冷僻雪怒喝:“滚!”

这真是本身的废料老公吗?

但是出乎统统人预感。

听到郭翔这个名字,冷僻雪娇躯一颤,神采变得极其丢脸。

清楚硬的不可呀!

作为凌云的mm,她从小到大,就没见过凌云打斗,向来都是被打。

凌云如鬼怪般闪躲腾挪,跟着一阵噼里啪啦的骨头断裂声,痞子们和三个保安碰都没碰到凌云,就全被凌云撩倒了。

“金爷请你畴昔陪他喝两杯。”

神态傲慢,言语放肆。

“在姑苏城这一亩三分地,没有金爷摆不平的事,多少美女投怀送抱金爷都不要。”

一时候冷僻雪替凌云担忧起来。

这很多大的劲儿啊!

这时办事生走过来,对冷僻雪说道:

可面前的一幕,完整突破了她对凌云的认知。

金大忠傻眼了!

此时冷僻雪的表情,就像吃了花椒的邻居,麻了隔壁!

从始至终看都没看凌云一眼。

门客们纷繁鄙夷的看着凌云,他们实在想不通,就算再废的男人,本身的女人被欺负了,也该表个态。

而门客们此时有点慌,事情仿佛闹的太大了,这是要见血啊。

但是凌云还是跟没事人似的,吃不断。

锅碗瓢盆碎了一地。

没想到还是之前阿谁窝囊废!

“啊……”

而他那一桌的痞子们,也嬉皮笑容的围拢了过来。

两百多斤的大瘦子,一脚踹飞五米?

办事生皱眉:“美女,被金爷看上但是你的幸运。”

痞子们包抄了凌云这一桌,一个痞子邪笑道:

言下之意,冷僻雪不接管金爷的聘请,会错过量大的机遇似的。

“美女你好,我叫金大忠,道上的朋友都叫我金爷。”

凌依依满脸震惊。

说话的时候,看着凌云的眼神中尽是鄙夷,他刚才就在重视凌云的态度。

让她震惊的是,凌依依就教凌云一些题目,凌云对答如流,表示的非常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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