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祖武天子上之下
之前太常山涛为吏部尚书。涛典选十馀年,每一官缺,辄择才资可为者启拟数人,得诏旨有所向,然后显奏之。帝之所用,或非举首,众情不察,以涛轻重肆意,言之于帝,帝益敬爱之。涛甄拔人物,各为题目而奏之,时称“猴子启事”。
吴中书令贺邵,中风不能言,离职数月,吴主疑其诈,收付酒藏,掠考千数,卒无一言,乃烧锯断其头,徙其家眷于临海。又诛楼玄子孙。
晋纪二(起昭阳大荒落,尽屠维大渊献,凡七年)
玄月,吴主悉封其后辈为十一王,王给三千兵。大赦。
吴以陆抗为大司马、荆州牧。
咸宁二年丙申,公元二七六年春,令狐丰卒,弟宏继立,杨欣讨斩之。
诏选公卿以下女备六宫,有蔽匿者以不敬论。采择未毕,权禁天下嫁娶。帝使杨后择之,后惟取洁白长大而舍其美者。帝爱卞氏女,欲留之。后曰:“卞氏三世后族,不成屈以卑位。”帝怒,乃自择之,当选者以绛纱系臂,公卿之女为三夫人、九嫔、二千石、将、校女补夫君以下。
是岁,郑冲以寿光公罢。
臣光曰:端方主于周遭,然庸工无端方,则周遭不成得而制也;衰麻主于哀戚,然庸人无衰麻,则哀戚不成得而勉也。《素冠》之诗,正为是矣。杜预巧饰《经》、《传》以附情面,辩则辩矣,臣谓不若陈逵之言质略而矮壮也。
秋,七月,丁酉朔,日有食之。
初,东关之败,文帝问僚属曰:“克日之事,谁任其咎?”安东司马王仪,修之子也,对曰:“责在元帅。”文帝怒曰:“司马欲委罪孤邪!”引出斩之。仪子裒痛父非命,隐居传授,三征七辟,皆不就。何尝西向而坐,庐于墓侧,朝夕攀柏悲号,涕泪著树,树为之枯。读《诗》至“哀哀父母,生我劬劳”,何尝不三复流涕,门报酬之废《蓼莪》。家贫,计口而田,度身而蚕;人或馈之,不受;助之,不听。诸生密为刈麦,裒辄弃之。遂不仕而终。
六月,乙未,东海王祗卒。
八月,戊申,葬元皇后于峻阳陵。帝及群臣除丧即吉,博士陈逵议,觉得:“今时所行,汉帝权制;太子无有国事,自宜终服。”尚书杜预觉得:“古者天子、诸侯三年之丧,始同齐、斩,既葬除服,谅闇以居,心丧终制。故周公不言高宗服丧三年而云谅闇,此服心丧之文也;叔向不讥景王除丧而讥其宴乐已早,明既葬应除,而违谅闇之节也。君子之于礼,存诸内罢了。礼非财宝之谓,丧岂衰麻之谓乎!太子出则抚军,守则监国,不为无事,宜卒哭除衰麻,而以谅闇终三年。”帝从之。
玄月,癸亥,以大将军陈骞为太尉。
杜预以孟津渡险,请建河桥于富平津。议者觉得:“殷、周所都,历圣贤而不作者,必不建立故也。”预固请为之。及桥成,帝从百寮临会,举觞属预曰:“非君,此桥不立。”对曰:“非陛下之明,臣亦无所施其巧。”
泰始九年癸巳,公元二七三年春,正月,辛酉,密陵元侯郑袤卒。
吴人多言吉祥者,吴主以问侍中韦昭,昭曰:“此家人筐箧中物耳!”昭领左国史,吴主欲为其父作纪,昭曰:“文皇不登帝位,当为传,不当为纪。”吴主不悦,渐见怪怒。昭恐忧,自陈朽迈,求去侍、史二官,不听。时有疾病,医药监护,持之益急。吴主饮群臣酒,不问可否,率以七升为限。至昭,独以茶代之,后更见逼强。又酒后常使侍臣嘲弄公卿,发摘私短觉得欢;时有愆失,辄见收缚,至于诛戮。昭觉得外相毁伤,内长尤恨,使群臣不睦,不为佳事,故但难问经义罢了。吴主觉得不奉诏命,意不忠尽,积前后嫌忿,遂收昭付狱。昭因狱吏上辞,献所著书,冀以此求免。而吴主怪其书垢故,更被诘问,遂诛昭,徙其家于零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