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宰亮、太保瓘以楚王玮刚愎好杀,恶之,欲夺其兵权,以临海侯裴楷代玮为北军中候。玮怒;楷闻之,不敢拜。亮复与瓘谋,遣玮与诸王之国,玮益忿怨。玮长史公孙宏、舍人岐盛,皆有宠于玮,劝玮自昵于贾后;后留玮领太子太傅,盛素长于杨骏,卫瓘恶其反覆,将收之。盛乃与宏谋,因积弩将军李肇矫称玮命,谮亮、瓘于贾后,云将谋废立。后素怨瓘,且患二公在朝,己不得专恣;夏,六月,后使帝作手诏赐玮曰:“太宰、太保欲为伊、霍之事,王宜宣诏,令淮南、长沙、成都王屯诸宫门,免亮及瓘官。”夜,使黄门赍以授玮。玮欲覆奏,黄门曰:“事恐漏泄,非密诏本意也。”玮亦欲是以复私怨,遂勒本军,复矫诏召三十六军,告以“二公潜图不轨,吾今受诏都督中外诸军,诸在直卫者,皆严加戒备;其在外营,便相帅径诣行府,助顺讨逆。”又矫诏“亮、瓘官属,一无所问,皆罢遣之;若不奉诏,便军法处置。”遣公孙宏、李肇以兵围亮府,侍中、清河王遐收瓘。亮帐下督李龙,白“外有变,请拒之”,亮不听。俄而兵登墙大喊,亮惊曰:“吾无二心,何故至此!圣旨其可见乎?”宏等不准,趣兵攻之。长史刘准谓亮曰:“观此必是奸谋。府中俊乿如林,犹可力战。”又不听。遂为肇所执,叹曰:“我之赤忱,可破示天下也。”与世子矩俱死。
八月,辛未,立陇西王泰世子越为东海王。
是岁,大饥。
贾后矫诏,使后军将军荀悝送太后于永宁宫,特全太后母高都君庞氏之命,听就太后居。寻复讽群私有司奏曰:“皇太后阴渐奸谋,图危社稷,飞箭系书,要募将士,同恶相济,自绝于天。鲁侯绝文姜,《春秋》所许。盖奉祖宗,任至公于天下,陛下虽怀无已之情,臣下不敢奉诏。”诏曰:“此大事,更详之。”有司又奉:“宜废皇太后为峻阳庶人。”中书监张华议:“皇太后非获咎于先帝,今党其所亲,为不母于圣世,宜依汉废赵太后为孝成后故事,贬皇太后之号,还称武皇后,居异宫,以全始终之恩。”左仆射荀恺与太子少师下邳王晃等议曰:“皇太后谋危社稷,不成复配先帝,宜贬尊号,废诣金墉城。”因而有司奏请从晃等议,废太后为庶人。诏可。又奏:“杨骏造乱,家眷应诛,诏原其妻庞命,以尉太后之心。今太后废为庶人,请以庞付廷尉行刑。”诏不准。有司复固请,乃从之。庞临刑,太后抱持号叫,截发稽颡,上表诣贾后称妾,请全母命;不见省。董养游太学,升堂叹曰:“朝廷建斯堂,将以何为乎!每览国度赦书,谋反大逆皆赦,至于杀祖父母、父母不赦者,觉得国法所不容故也。何如公卿处议,文饰礼典,乃至此乎!天人之理既灭,大乱将作矣。”
贾后族兄车骑司马模、从舅右卫将军郭彰、女弟之子贾谧与楚王玮、东安王繇,并预国政。贾后暴戾日甚,繇暗害废后,贾氏惮之。繇兄东武公澹,素恶繇,屡谮之于太宰亮曰:“繇专行诛赏,欲擅朝政。”庚戌,诏免繇官;又坐有悖言,废徙带方。
元康四年甲寅,公元二九四年春,正月,丁酉,安昌元公石鉴薨。
元康二年壬子,公元二九二年春,仲春,己酉,故杨太后卒于金墉城。是时,太后另有侍御十馀人,贾后悉夺之,绝膳八日而卒。贾后恐太后有灵,或诉冤于先帝,乃覆而殡之,仍施诸厌劾符书、药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