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四月,梁孝王薨。窦太后闻之,哭极哀,不食,曰:“帝果杀吾子!”帝哀惧,不知所为;与长公主计之,乃分梁为五国,尽立孝王男五报酬王:买为梁王,明为济川王,彭离为济东王,定为山阳王,不识为济阴王;女五人皆食汤沐邑。奏之太后,太后乃说,为帝加一餐。孝王未死时,财以巨万计,及死,藏府馀黄金尚四十馀万斤。他物称是。
六年丁西,公元前一四四年冬,十月,梁王来朝,上疏欲留;上弗许。王返国,意忽忽不乐。
梁王因上书请朝。既相称,茅兰说王,使乘布车,从两骑入,匿于长公主园。汉使使迎王,王已入关,车骑尽居外,不知王处。太后泣曰:“帝果杀吾子!”帝忧恐。因而梁王伏斧质于阙下赔罪。太后、帝大喜,相泣,复仍旧,悉召王从官入关。然帝益疏王,不与同车辇矣。帝以田叔为贤,擢为鲁相。
十仲春,改诸廷尉、将作等官名。
三月,匈奴入雁门,太守冯敬与战,死。发车骑、材官屯雁门。
后元年戊戌,公元前一四三年春,正月,诏曰:“狱,重事也。人有智愚,官有高低。狱疑者谳有司;有司所不能决,移廷尉;谳而后不当,谳后不为失。欲令治狱者务先宽。”
八月,壬辰,以御史大夫卫绾为丞相,卫尉南阳直不疑为御史大夫。初,不疑为郎,同舍有告归,误持其同舍郎金去。已而同舍郎觉亡,意不疑,不疑谢有之,买金偿。后告归者至而归金,亡金郎大惭。以此称为父老,稍迁至中大夫。人或廷毁不疑,觉得盗嫂,不疑闻,曰:“我乃无兄。”然终不自明也。帝居禁中,召周亚夫赐食,独置大胾,无切肉,又不置箸。亚夫心不平,顾谓尚席取箸。上视而笑曰:“此非不敷君所乎!”亚夫免冠谢上,上曰:“起。”亚夫因趋出。上目送之曰:“此鞅鞅,非少主臣也。”居无何,亚夫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榡五百被,能够葬者。取庸苦之,不与钱。庸知其盗买县官器,怨而上变,告子,事连污亚夫。书既闻,高低吏。吏簿责亚夫。亚夫不对。上骂之曰:“吾不消也!”召诣廷尉。廷尉责问曰:“君侯欲反何?”亚夫曰:“臣所买器,乃葬器也,何谓反乎?”吏曰:“君纵不欲反地上,即欲反地下耳!”吏侵之益急。初,吏捕亚夫,亚夫欲他杀,其夫人止之,以故不得死,遂入廷尉,因不食五日,欧血而死。
秋,八月,己酉,未央宫东阙灾。玄月,诏:“诸狱疑,若虽文致于法,而于民气不厌者,辄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