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酉,上祀明堂。
冬,十月,魏中山献武王英卒。
天监十年辛卯,公元五一一年春,正月,辛丑,上祀南郊,大赦。
乙酉,魏大赦,改元延昌。
魏刘芳等奏:“所造乐器及教文、武二舞、登歌、鼓吹曲等已成,乞如前敕集公卿群儒义定,与旧乐参呈,若臣等所造,形制合古,出拊会节,请于来年元会用之。”诏:“舞可用新,馀且仍旧。”
马仙瑅围朐山,张稷权顿六里以督馈运,上数出兵助之。秋,魏卢昶上表请益兵六千,米十万石,魏主以兵四千给之。冬,十一月,己亥,魏主诏扬州刺史李崇等治兵寿阳,以分朐山之势。卢昶本儒生,不习军旅。朐山城中粮樵俱竭,傅文骥以城降;十仲春,庚辰,昶引兵先遁,诸军接踵皆溃。会大雪,军士冻死及堕手足者三分之二,仙瑅追击,大破之。二百里间,僵尸相属,魏兵免者什一二。收其粮畜东西,不成胜数。昶单骑而走,弃其节传、仪卫俱尽;至郯城,借赵遐节觉得军威。魏主命黄门侍郎甄琛驰髍锁昶,穷其败状,及赵遐皆免官。唯萧宝寅全军而归。
上亲善九族,优借朝士,有犯法者,皆屈法申之。百姓有罪,则案之如法,其缘坐则老幼不免,一人流亡,举家质作,民既穷窘,奸宄益深。尝因郊祀,有秣陵白叟遮车驾言曰:“陛下为法,急于百姓,缓于权贵,非悠长之道。诚能反是,天下幸甚。”上因而思有以宽之。
六月,宣城郡吏吴承伯挟妖术聚众。癸丑,攻郡,杀太守朱僧勇,转屠旁县。闰月,己丑,承伯逾山,奄至吴兴。东土人素不习兵,吏民恇扰奔散,或劝太守蔡撙避之,撙不成,募英勇闭门把守。承伯尽锐攻之,撙帅众出战,大破之,临陈斩承伯。撙,兴宗之子也。承伯馀党入新安,攻陷黟、歙诸县,太守谢览遣兵拒之,不堪,逃奔会稽,台军讨贼,平之。览,沦之子也。
马仙瑅为将,能与士卒同劳逸,所衣不过布帛,所居无帏幕衾屏,饮食与厮养最下者同。其在边疆,常单身潜入敌境,伺知壁垒村庄险要处,所攻战多捷,士卒亦乐为之用。
天监十一年壬辰,公元五一二年春,正月,壬辰,诏:“自今逋谪之家及罪应质作,若年有长幼,可停将送。”
夏,四月,魏诏尚书与群司鞫理狱讼,令饥民就谷燕、恒二州及六镇。
尚书左仆射张稷,自谓功大赏薄,尝侍宴乐寿殿,酒酣,怨望形于辞色。上曰:“卿兄杀郡守,弟杀其君,有何称呼!”稷曰:“臣乃无称呼,至于陛下,不得言无勋。东昏残暴,义军亦来伐之,岂在罢了!”上捋其须曰:“张公可畏人!”稷既惧且恨,乃求出外;癸卯,以稷为青、冀二州刺史。
庚寅,新作缘淮塘,北岸起石头迄东冶,南岸起后渚篱门迄三桥。三月,丙戌,魏皇子诩生,大赦。诩母胡充华,临泾人,父国珍,袭武始伯。充华初选入掖庭,同列以故事祝之曰:“愿生诸王、公主,勿生太子。”充华曰:“妾之志异于诸人,何如畏一身之死而使国度无嗣乎!”及有娠,同列劝去之,充华不成,擅自誓曰:“若幸而生男,次第当长,男生身故,所不憾也!”既而生诩。先是,魏主频丧皇子,年渐长,深加慎护,择良家宜子者觉得乳保,养于别宫,皇后、充华皆不得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