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非墨悄悄地舔吻她的耳后,降落的笑声在胸膛震惊,笑问,“怕谁瞥见?”
叶非墨很委曲,很想吼怒,老婆,到底是谁在惯儿子啊,别含血喷人啊。
“老婆,不是我要吃,我也很委曲,我们家小祖宗要吃。”叶非墨提起叶天纵,牙齿痒痒的,这小家伙才三岁,却和鬼灵精似的,本身想要做的事情,没有做不到的。
暖和暗忖,如果不远处之处有狗仔,明天他们又要上头版头条了,比来都不见他们伉俪呈现在大众场合,各大报纸都猜想他们伉俪豪情分裂,如果呈现如许的画面,该是多大的打击。
因为他小时候,叶宁远就是这么教他的。
“早晨吃了甚么?”暖和问。
不管暖和多忙,应酬多么繁多,他们父子老是她排在第一名的。
她有些难堪地推了推他的肩膀,怯生生地看了看四周,见没人重视到他们,暖和这才放心,她忍不住捶了捶他的肩膀,“放开啦,这是江边,有人会瞥见的。”
他还记得暖和在有身前曾经说过,养成一名祸水是她最大的成绩,不管是男的,女的都要养成祸水,叶非墨感觉这个心愿实在是太小意义了。
“光天化日,有感冒化,你的手摸哪儿。”暖和面红耳赤地握住他使坏的手,忍不住拧他,叶非墨轻巧地笑了笑,手俄然放在暖和的小腹间,和顺地抚摩,带着一种遗憾和决计,俄然说,“暖暖,我们再要一个孩子吧,让他随你姓。”
暖和昂首微微一笑,“归去吧。”
叶三少很偏疼叶天纵,因为叶天纵最像小时候的他,叶非墨碰上儿子是一败涂地,恨不得丢给叶三少,让他带着长大。
当时叶宁远是这么和他和叶海蓝说的,只要有求于爹地,他不承诺就来这一招,百试不爽,颠末海蓝无数次实验,公然是百试不爽。
叶非墨的手心枯燥又暖和,带着令她放心的温度,暖和轻笑说,“你还记得?”
“披萨。”叶非墨笑说道,暖和双眸一瞪,“你如何吃这类东西,胃受得了吗?冰箱不是有吃的吗?我出去之前都做好了,你热一热就能吃了。”
暖和浑身酥麻,敏感的肌肤受不了她如许挑逗,忍不住脸红起来,脸颊全都烧起来,小小的手被叶非墨拉着包裹在刻薄的手内心,吃尽豆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