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欢笙,我要结婚了。[第1页/共2页]

欢笙捂着嘴巴,瞪大了泪眼。

挂了电话,孙心圆的信息发过来:“你能够忍住统统的情感,插手姜南晨的婚礼?”

姜南晨和秦思牵动手,和大师一起听到神甫的声音:“新郎,你情愿娶新娘为妻吗?”

全场沉寂!

如果不能悲伤,那就浅笑。

孙心圆收到信息,关了手机难过了一下,不成以……又能如何!

不测的,没有比及姜南晨脱口而出的我情愿,而是仿佛无尽头的沉默。

“舒畅。”对她的状况的评价。

秦思红着眼眶,被冲上来的男人狠狠拽离姜南晨。

她看到他手上一向拿着一个红色的东西,像是请柬,那一刻,她佯装没有看到的别过了脸,闭上了眼睛。

姜南晨这小我有多坏?他坏到亲手把本身结婚的请柬送给了他最爱的女人,只为换来这个女人的一个反对,但是,没有反对、没有抗议,只要一份欢笙的冷酷。以是那一天他气急废弛的走了。

“欢笙,南晨来了你都一副爱理不睬的模样,如何回事?”不远处,走来梁伊和欢宥。

话,是梁伊说的,而答复,则是欢宥代替姐姐说的:“我疯颠自有我疯颠的事理,我沉默自有我沉默的事理,傻子的天下,凡人不懂。”

姜南晨结婚的日子定鄙人个礼拜的周一,来了很多名流达贵,可欢笙都不熟谙,在秦思眼中,欢笙是被圈养在家中的金丝雀,与世隔断,在她本身眼里,她与这个环境格格不入,以是她永久当不了任何人的贤浑家。她只喜好活在本身的天下里。

统统人都看出来欢笙爱他,而他本身却患得患失,他是个恶魔,他要消弭本身的患得患失,他更要突破现在和欢笙的干系,以是,他坏到让欢笙痛苦到了现在……

欢笙嗯了一声,不肯说太多,对谁都是。谁也不晓得她如何了,病了一场仿佛脱胎换骨了似得。

姜南晨和秦思这一对金童玉女,毫无置疑的成为了婚礼上最谛视标核心,一个面貌与才气皆俊、气场实足的男人与一个标致自傲的女人站在一起,大家欢笑着说恭喜!

他来到那一刻,秦思感觉本身的一颗心放了下来,也终究摔在地上,没法复原了。

在与秦思的婚礼上,南晨说:“欢笙,你喜好一小我,却连一步都不肯意走,那么这一百步只好全都由我来。”

姜南晨淡定的看着这个连眼睛都不睁的女人,仿佛这个天下产生甚么都与她无关,她的这类冷酷世外,莫名的激起了他的脾气。

而姜南晨面无神采的走向站在台下,看着这一幕,目瞪口呆还没缓过神的欢笙,他笑了,那笑含着无尽的沉痛,伸手,第一次带有力量的拍了拍她的头:“为甚么始终等不到你的一句反对?”

仿佛全天下都醉了,只要欢笙复苏着、孤傲着。

这场婚礼,对于南晨的目标,一是酬谢秦思父亲当年的知遇之恩,二只为欢笙。

订婚今后如果水到渠成,那就是结婚,那就是结婚,已经到来的他要结婚了……

这个天下对她来讲,太陌生了,姜南晨从不带她插手商界宴会,就是体味她的脾气。

我……可……以……

统统人都被这一幕吸引了目光,如许崇高的场景,再得空多管欢笙。

男人的冷酷,世人目睹。

秦思严峻的看向身边的男人,手不由得握紧了他的手,就在这时,从内里噼里啪啦的闯出去一拨人,带头的男人哑着声音喊:“你们不能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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