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孤独流浪在丛林(4)[第3页/共4页]

大狼先看小狼再看我。

我面前不到2米的处所是一匹真正的狼。

一句话,就是死。

我也愣愣地看着它。

狼的眼睛绝对是狼光四射,狼的身躯绝对是狼劲实足,狼的行动绝对是狼性大发,狼的表情绝对是狼得不可不可的了,狼见了活物就是这个狼德行。

我瞥见了大灰狼的眼中有泪水。

我先看小狼再看大狼。

泪水?狼的眼泪?

真的是狼的眼泪。

狼在酝酿着这致命的一击。跟熊不一样,狼属于那种吃饱不吃饱都要攻击任何看得见的活物的东西,不然它就感觉不爽,必然要咬死了才爽。何谓狼子野心?就是这个事理。

我操他姥姥!这是赶上狼群了!我都能设想出来群狼扑我是个甚么景象,必定是要咬死不算还要碎尸万段,抢着我胳膊的还不欢畅因为抢走大腿的肉更多。然后,我就瞥见身边的草丛动。

这回我看懂了。来吧,打死我,放过我的孩子。

因为不是切割画面不是三维画面不是电脑画面。

我的刀又放下了。它渐渐地看着我站起来,眼睛内里没有凶光,我这回细心看着,也就没有举刀。它对着小狼崽子降落地呼喊几句,仨小狼崽子跟灰毛球一样滚畴昔,在它的腿边滚来滚去,还往它身上爬,老掉下来,笨拙得跟小狗熊一样。才两个月啊!

狼的前腿在收缩,我晓得它在积储最后的力量。

这一天,对于我比一个世纪还要冗长。

我的呼吸停止了,筹办抽手出刀,紧接着是后滚翻还是前滚翻还是侧滚翻还是如何滚翻都没有决定,看我到时候还能不能滚翻吧,我也说不好,苗连教诲我对敌要随机应变,陈排教诲我搏斗要一往无前,我都记取,你们说我是不是个好兵?

我左手握紧我的开山刀右手握紧我的兰花,左手是暴力右手是爱情,典范就是现在老美最风行的卖座电影的标准元素。

我们都傻眼了。

小狼崽子不晓得伤害啊,来回在我跟前滚来滚去玩耍打闹喝水玩水,有一只跑到大灰狼的鼻子上舔着。

毛茸茸的跟小灰毛线球一样――三个小狼崽子。

在狼即将反击的一刹时我听到几声嚎叫。

我只要一次机遇,就是它在空中的时候我的开山刀的刀刃恰好能够对准它的肚子,我再用力一顶争夺能够划拉开它的肚皮――我晓得肚皮是任何植物的最荏弱的处所,绝对不像它的身上那么糙。

我的右手只要兰花,爱情是挡不住狼的。

因为真的是太有戏剧性了,乃至于过后我本身都感觉跟梦一样。

因为间隔不到1米这么远,我们都能感遭到对方的呼吸声,在眼睛内里也能瞥见对方的影子。人类的聪明毕竟是比较发财的,以是我最早反应过来,我在思虑对于它的体例。毕竟我不是那种自发得是实在狗屁不是的多数会内里的大门生了,被锤了这么久还是这么短长的锤,再胆量小的兵也多少有点勇气和胆识了。

不然它就不叫狼了。

刀咣啷一声掉在身边的河滩上,我也倒了,四仰八叉满身坚固,这会儿感遭到后怕,浑身颤栗颤抖着跟打摆子一样,连秃顶的头皮都颤抖着,脸上还流眼泪,鼻子还流鼻涕。

很多年后,我在植物园再次瞥见了狼这个东西。笼子内里的狼暴躁地来回穿越着,仿佛很凶悍。但是我一看它油光水滑的灰毛和肥壮的身躯就晓得,你现在把它丢回林子内里几天就能给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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