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砍刀猖獗的砍了畴昔,砍刀凶恶的就朝着对方的脑袋砍去了,我耳边传来啊啊啊的惨痛嘶吼声音,这就是血拼,没有甚么仁慈可言,狭路相逢勇者胜,只要勇于冒死的人,才是最后的赢家。
这一次我真的活力了,我说这么多,没有想到朱堂主还这么冥顽不灵,这类人我是不成能把他拉到我的阵营内,放了他,将来就是给我的兄弟带来伤害,我拿脱手枪朝着朱堂主的脑袋打去了,就听到啪的一声响,朱堂主刹时倒在血泊中。
首◇发/
朱堂主部下的兄弟在四胡同的,也不过才几百人,等我出来的时候,我挨个挨个街道走,几百人分离在各个街道,底子没有多大用处,几近用三个小不时候,我就把全部四胡同全数光复了。
当然我这么作美满是为了洪樱,如许我的内心也好过点,但是就在这个时候,一盆水浇了下来,洪爷站在最高点,望着我说,“司徒胤,这是我的洗脚水!”
洪镇南努努嘴,笑了笑说道着,“当你跟豪爷叫板的那一刹,我就晓得,我不是你的敌手,但是我也有洪家人的高傲,来吧!”
凌晨十二点,足以载入史册的这一晚,我策动了对洪兴帮的进犯,这是对二十年的老权势的应战,我一共兵分五路,我攻打的是洪镇南的大旅店,这是洪镇南每次过大寿都要来的旅店,今晚他将会是洪镇南的宅兆。
我点了点头说,“是啊,我也没有想到。”
其他两个堂主无法地摇了点头,我深吸了一口气,我向来都不是甚么好人,我不是豪杰,我是枭雄,别人拿我当兄弟,我会庇护他,但是谁挑选当我的仇敌,那他就要支出惨痛的代价。
在这乌黑的夜色之下,雨水越下越大,全部街道已经被红色雨水覆盖了,这不是雨水,而是流淌的血液,这一场血拼,让很多人难以健忘,那是一个绝望的夜晚。
而光复四胡同的同时,我让人给洪镇南带信,让他三天以内把洪兴帮交出来,洪镇南给我的答复是做梦,我呵呵呵地笑起来了,我这小我就爱做梦,既然洪镇南敬酒不吃吃罚酒,那也就怪不得我了。
有人喊道着,“砍死王锋!”
我的话如同一把匕首插入到朱堂主的心窝内里,朱堂主全部神采惨白起来了,他不信赖洪镇南会利用这类手腕对于我,他吼道着,“你血口喷人!”
我刹时气愤起来了吼道着,“兄弟们,灭了洪兴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