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血族第一忠犬(五)[第2页/共3页]

打仗到银的皮肤会被腐蚀,他难以设想她是如何取出枪弹的。

“是银质匕首?”他从血族的册本中体味过,血猎对于吸血鬼的一招就是银质匕首,几近是必须照顾的兵器。

“就讲讲人类的糊口吧,我在中原糊口,还是几百年前的事情了。”她已经温馨地躺好,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见他不说话,拽拽他的袖子,“随便甚么都好。”

可自从他们这一代血族开端,已经不再如之前那些陈腐的吸血鬼一样直接吸食人血毒害人类了,他们只是循分守己地活在本身的领地中,豢养着本身的血仆来供应食品。

不会错了,弹头出涂上了银,穿透力刁悍的枪弹如果被打入血族体内,几近是庞大的灾害。

他的手没有持续往前伸,而是方向一转,直接拉起她的右手。不出不测埠看到她右手的几个指头都被腐蚀了一层表皮,伤口边沿卷起了焦玄色的皮肉。“真的没有多大事情吗?”他牵着她走到枪弹的位置,哈腰作势要捡起枪弹,来看看它究竟有没有能力。

“殿下。”他清了清嗓音,行动之间两人已然倒置了位置,他捧起楚遥的手臂,抿起嘴角,然后用无辜又纯粹的眼神做出与之相反的事情,“感谢您。”

这下子连莱因斯都闻到了那浓烈的血腥味,他讶异地挑起眉毛,明显也没想到此次战况这么狠恶,清脆的声音一下子弱了几分,“你受伤了?”

“我好累,想要歇息了。”她闭上眼睛,感受非常怠倦。已经上百年没有人至心实意地体贴过她了,不管他现在是真是假,起码他敢靠近她。

为甚么,生为血族,就必然是被世人以为是险恶的生物?

莱因斯感觉无趣,落在宁衡身上的目光异化着警告和威胁,摄人的气势深深压迫着他,“那我就先走了。”临走时还转头看了眼背后的房门,房门前的人笔挺地站立在原地,一动未动,精美的侧脸像是一个大师砥砺出的雕塑,“你倒是养了一条忠心耿耿的狗,呵,还挺伶牙俐齿。”

暗中与光亮,向来水火不容。

他刚被带到血族的时候,瘦肥大小,现在长开了大半,以令人赞叹的速率长高,也更加矗立。

宁衡抬起来,俄然笑起来,“以是,这个大话连殿下本身都不信赖呢。”他屈膝,单膝跪下,虔诚地拉起她的手,在受伤的每一个指尖垂怜地亲吻。

她的头发湿答答地滴着水,垂在胸前,身上罕见地没有穿戴富丽的号衣,而是松垮地披着一件浴衣。她背对着她不知低头在做些甚么,不时地倒吸一口冷气,嘴里不住地抱怨着,“那些该死的血猎!”

父亲和母亲外出玩耍,将家属的事件交给了她,倔强的表面之下,她始终有软弱的一面。

与他有关的吗?宁衡想起本身做下的各种,有些难以开口,不过最后还是干涩地开口,“殿下,与我有关的很无趣,您不会喜好的。”

门内楚遥听清了莱因斯的话,凉凉地提示他道,“我的人,容不得你在这里评价。”

舌尖扫过伤处。

他被磨得无可何如,只好绞尽脑汁地回想中原有甚么好玩的事情能够博得这个亲王的欢心,他经历的肮脏事情天然不会说出来,他将消息鼓吹的夸姣都会描述给她听,“中原呢,是个很陈腐,很斑斓的国度,现在比百年前还要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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