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毕竟是小众,并且一个男人写百合,如何看都有些奇特,与男神相差很远。她想了想,又说道:“高海,信赖你,必然能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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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好歹也算学贯古今,粗粗一看,就看出这文的文学代价不高,但是在浅显小说里算是不错了。情节很好,文笔也不错。配角的脾气光鲜,身边的女子也各有特性。固然她很讨厌种马,但不得不承认,文中的男主有他奇特的魅力。
“高海,你一看就是一个志向弘远的人,不能因为一点波折,就放弃本身的抱负……”薛瑾心想,她都接管了两次奖惩了,不还是没有放弃回家的对峙吗?
哪个男人不想做男神被统统女人喜好?高海天然也是想成为万众谛视标存在的。大学毕业今后,他就开端过这类人不人鬼不鬼的宅男糊口。父母的补偿金和稿费也就能够保持生存罢了。他很茫然,他想要甚么?他想做甚么?
高海想,他必定是疯了,以是才会在她的谛视下心跳加快。卧槽,老子竟然对一个非人类动了心,必定是太久没见过妹子了。不可不可,得离这个假人妹子远一点。
“不是啊,我是说你,大抵需求换一个发型了。我感觉男生还是清爽一点都雅。当然,这只是我的建议。”
高海很委曲,漫冗长夜,他竟然陪着一个美人坐在沙发上谈抱负,聊人生!卧槽,老子又不是文艺青年!等等,仿佛这个假人妹子怜悯心略盛啊。他扫了一眼她那比何悠然更有料的身材,心想再抱一次也不错。
高海不愧是惯写百合小说的写手,深谙女性心机。他故作帅气地挑了挑眉:“啊呀,没事的。你的表面和手感都高度仿真,普通人看不出来的。戴个帽子,保持安然间隔就好。”
薛瑾怔住了,想推开他,但是他仿佛真的很哀痛。父母双亡,兄弟和女友同时叛变,怪不得成了这个模样。
等他关上文档,想去厨房找吃的时,瞥见薛瑾坐在客堂的沙发上,以手支额,不知在想些甚么。看那身影,倒是挺落寞的。
“锦雪?”
卧槽,甚么时候充气娃娃都有神采了。尼玛,这绝对不科学!他捏捏她胳膊,尼玛,这仿真度也太高了!不来一发好亏啊!
薛瑾好言好语说了好久,期间高海一向神情凝重,一声不吭。她只当触及到了他的灵魂深处。她沉默了一会儿,恰当的留白很有效的。
他握得很紧,薛瑾想抽出来,却被他紧紧拽住。她模糊能瞥见他刚毅的侧脸,她想,他现在内心必定很难过吧?把本身的伤疤揭给别人看需求多大的勇气啊。
换了发型的高海看起来清爽了很多。他的五官周正,皮肤白净,如果忽视他眼角下的黑影和略带淫邪的眼神,他的表面不惹人厌。
“不是吧,真的想来啊。”高海双手护胸,大有以死保卫本身明净的架式。
他把电脑椅让给妹子,本身搬了个小凳子坐在中间。他把本身当年的第一篇文找了出来。
“祝楼主和你家娃娃百年好合,妹子又能够多出一个了。”
男生做头发简朴,薛瑾在中间陪着他。她想,她能够之前有点曲解,高海是个很好说话的人。他也并不是一味宅在家里,不爱出门与人打交道的人。莫非他做宅男是因为懒吗?仿佛没有更合适的启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