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0章 尘埃落定[第2页/共2页]

元嘉帝亲身颁布特赦令,使其不必与族人同罪,并赐立其为女户,赏京郊田庄一所、良田百亩、金银多少,允其自行婚配,旁人不得干预。

再然后,元嘉帝方连降数道旨意,历数长公主等人诸般罪过,以“罪无可恕、按律当诛”八字,为此案定下了终究基调。

这此中最为颤动的,便是兴济伯夫人程氏暗害儿媳韩氏案。

圣旨中,元嘉帝痛责本身这十余年来的放纵与姑息,竟至皇城脚下、万民面前,生出这等大恶大奸之辈,此案首罪者,便是天子本人。

此诏一出,长公主生身之母――萧太后,便再也坐不住了,紧随其上具陈情表一份,愿代天子罪,自禁长禧宫两年,静思己罪。

世人本觉得,元嘉帝这一怒,怕是将要掀起一阵腥风血雨,都城中不知又有多少人家要遭殃。

然现在看来,明君就是明君,从不搞连坐那一套,比如兴济伯府的几家姻亲,抑或是长公主并萧太后的些许翅膀,在此案中根基未受连累。

兴济伯郭氏阖族罪无可恕,贬为百姓,流配海疆,世世代代不得返京、不得科举。

一应旨意下发后,元嘉帝再度降下一道罪己诏,字字泣血,满纸懊悔。

据传,程氏很早便发明,长公主对郭准一见钟情,只彼时郭准已然娶妻韩氏,并育有一女,伉俪非常恩爱。程氏见状、心生毒计,投鸩殛毙儿媳韩氏,同时又设下巧局,令长公主与郭准无媒苟合。最后,韩氏毒发身亡,长公主亦有孕在身,在程氏逼迫下,郭准只得尚主,而程氏的亲子郭冲,则顺理成章担当了爵位。

虽天寒地冻的,又无一场豪雪应景儿,幸亏有寒梅怒放、瑞香盛开,那红泥炉、熏香笼、暖晴阁,恰是遥祭暗香、远观疏影的好烘托。

附马郭准虽未涉谋逆,却罔顾国朝、一心为私,未曾尽到一介臣子应尽的任务,该当重责。着贬为百姓、流徙漠北五年,三代以内,不得科举。

香山县主郭媛,残暴暴戾、杀人害命,罪当斩首。念其年事尚幼,且不涉谋逆,更受累于母罪,两番遇剌,情境不幸。着剥夺封号,冷宫软禁,毕生不得出。

由此可见,元嘉帝奖惩清楚、恩威两立,凡有罪者,毫不宽大;然那些无辜之人,则不必担惊受怕,安生过日子便是。

元嘉帝当场拍碎了一方御案,怒而悲啸、皇城尽闻,随后连夜颁旨,而抢先降下的,便是罪己诏。

至此,颤动全部大楚朝的长公主并兴济伯谋逆案、长公主多宗行刺案、香山县主多宗行刺案、兴济伯夫人多宗行刺案、兴济伯次子郭冲多宗行刺案,尽皆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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