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以降,细辛的剂量题目一向成为学术界争辩的核心,首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反对陈李之说。如张志聪《本草崇原》云:“细辛单用末,不成过一钱,多则气闭不通而死。近医多以此语忌用,嗟嗟。凡药治病者,有是病,服是药,岂辛香之药而反闭气乎?岂上品无毒而不成多服乎?方书之言,俱如此类,学者不善详察而遵信之,伊黄之门,毕生不能入矣”。主张细辛能够多用,不必受一钱之束缚。2同意反对参半。如陈世铎《本草新编》提出了“两止可”和“两不能”的观点,以为“细辛,止可罕用,而不成多用,亦止可共用,而不能独用”。同意“罕用”,反对“单用末”。夸大细辛不能单用,用量不宜过大,必须配伍利用。并提出了“多用则耗气而痛增,独用则气尽而命丧”的警告。3把陈李之说扩大化。如汪昂《本草备要》云:细辛“不成过一钱,多则气不通,闷绝而死”。蒋介繁《本草择要纲目》云:“入煎剂不成过一钱,多则令人气闷”。缪希雍《神农本草经疏》云:“即入风药,亦不成过五分,以其气味俱厚而性过烈耳”。杨时泰《本草述钩元》云:“气厚性烈,入药不得过五分”等。

在明末之前,细辛入煎剂是不限量的,也没产生过伤害,凭甚么到了明末今后给改了呢?是谁给你的权力呢?细辛入煎剂跟不入煎剂不同可大了。这点实在当代的药理学也能证明。

细辛是临床常用中药,首载于《神农本草经》,书中将其列为上品,当时既无剂量记录,更无穷量可言。伤寒论内里的细辛用量更是几十克不等。那这个细辛到底从甚么时候开端限量了呢?

药店的人之以是对细辛的量那么在乎,是因为国度药典的原因。《中国药典》1963年版规定细辛的用量为“三分至一钱”,1977年版规定为“1~3g”,1985年版规定为“1~3g,外用适当”。而后,历版《中国药典》皆相沿此规定,各种《中药学》教科书也都顺今后用量。作为国度标准的《中国药典》并未对细辛的限量前提作出详细明白的规定,乃至临床用药无所适从,对指导临床具有必然的范围性和极大的束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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