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乡试的程序和规定[第1页/共6页]

2.外帘官的选用、职责

普通说来,试卷起首由同考官评阅一遍,挑选此中优良的答卷交给主考官复阅,最后决定去取。因为插手乡试的考生人数很多,测验试题也很多,考生三场答卷堆积在一起,数量也非常庞大了。但阅卷官仅主考官与同考官共六人,试卷又限定在十天摆布阅完。这就形成阅卷的仓促突击,对付塞责,而没法当真评阅比较。

乡试开端之日,即八月九日,插手乡试的考生要提早达到考场外,筹办拂晓时入场。按规定,考生除答应照顾已印好的草卷、正卷及笔砚外,片纸只字不准带入,是以考生入场时遭到严格的搜身。明末人艾南英在《天佣子文集》中,以本身的经历报告了招考之苦,他说:测验入场前,考生们解开衣裳,左手拿着笔砚,右手拿着衣袜,排着队站在甬道里,听候点名,顺次走到督学的面前。每一名考生由两名搜检军搜身,重新到脚,细心搜索,常常需几个时候才气搜完。此时,考生自腰际以下都冻僵了,几近不晓得本身身材发肤之地点了。这类搜身,没有一点礼待士人的模样了。

(2)登科名额

考生的试卷经弥封、誊写、对读后,构成朱卷,考官对朱卷停止评阅。

当乡试登科事情完后,要将取中的人排定名次,张榜公布。凡榜上驰名的,就获得了举人资格,夺魁的被称为“解元”。

(1)内帘官的选用

因为插手科举测验乡试的读书人很多,明英宗正统九年(1444年)规定,统统招考职员都须插手预试,由提学官考选,合格的方准插手乡试。这类由提学官主持的预试,又称为郡试或小考。而后,凡应乡试的人,都需经提学官会同处所官、教官考选。只要劣等生员才有资格插手乡试。

明朝的乡试在秋八月于各直省的省会停止,共分三场停止。首场于八月初九日停止,次场在八月十二日停止,第三场在八月十五日停止。在测验前,要先构造好一个测验事情小组,即参与卖力测验事情的各种官员。

对于统统被登科的举人来讲,他们已成为士绅阶层中的一员,享有士绅阶层的特权,如免役等。明朝末年,乡试落第已成为一件非常光彩、威风的事情。乡试发榜后,报信人手持短棍前去落第之家报喜,并从大门打起,将厅堂窗户全数打烂了,叫做“改换门庭”。工匠们紧随厥后,顿时将统统修整一新。

主考官主持一省的乡试,职责严峻。详细讲,主考官卖力出试题,核定考生答卷,决定考生的名次及登科与否。乡试完后,卖力将所取中的举人名单、试卷一并奏报天子检查。同考官帮助主考官出题、阅卷。

作为乡试的序幕,在乡试发榜后,还要停止“鹿鸣宴”,一方面对考中的举人表示庆祝,一方面酬谢参与测验的有关官员。这在各省是一件盛事,宴会期间要演出“魁星舞”,并歌颂《鹿鸣》诗以扫兴。但是与宴的举人们并不能沉醉于美好的歌舞当中,而是盼望着在次年仲春的会试中夺魁,以博取更高的功名。

自景泰年间规定各行省考官用现任教官充当后,因为主考官、同考官职卑品低,常常受外帘官的节制。成化六年(1470年),朝廷公布禁令,制止监临等官劫夺测验官的权柄。孝宗弘治四年(1491年)进一步规定,外帘官不准干预帘内的事,布政司、按察司官及巡按御史要以礼宠遇考官,不得凌辱斥辱。考生文章的吵嘴好坏,全由测验官决定去取,不准帘外另立五经官判卷,劫夺测验官的权柄。如果测验官不称职,取士不当,刊刻乡试小录有差谬等,测验官及保举官一体定罪。

Tip:拒接垃圾,只做精品。每一本书都经过挑选和审核。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