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1)[第2页/共3页]

现在且说贾雨村,因补授了应天府,一上马,就有一件性命官司详至案下,乃是两家争买一婢,各不相让,乃至殴死性命。彼时,雨村即问被告。那被告道:“被殴死者,乃小人之仆人。因那日买了一个丫头,不想是拐子拐来卖的。这拐子先已得了我家银子,我家小爷原说第三日方是好日子,再接入门。这拐子便又悄悄的卖与了薛家,被我们晓得了,去找那卖主,篡夺丫头。无法薛家原系金陵一霸,倚财仗势,众豪奴将我仆人竟打死了。凶身主仆已皆逃脱,无影无踪,只剩了几个局外之人。小人告了一年的状,竟无人作主。望大老爷拘拿凶犯,剪恶除凶,以救孤寡,死者感戴天恩不尽!”

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宁国、荣国二公以后,共二十房分,除宁、荣亲派八房在都外,现客籍住者十二房。)

雨村听了,大怒道:“岂有如许放屁的事!打死性命,就白白的走了,再拿不来的?”因发签差公人立即将凶犯族中人拿来拷问,令他们实供藏在那边;一面再动海捕文书。正要发签时,只见案边立的一个门子使眼色儿,――不令他发签之意。雨村心中甚是疑怪,只得停了手。及时退堂,至密室,便从皆退去,只留门子一人奉侍。这门子忙上来存候,笑问:“老爷一贯加官进禄,八九年来就忘了我了?”雨村道:“却非常面善得紧,只是一时想不起来。”那门子笑道:“老爷真是朱紫多忘事,把出身之地竟忘了,不记当年葫芦庙里之事了?”雨村听了,如雷震一惊,方想起旧事。本来这门子本是葫芦庙内一个小沙弥,因被火以后,无处安身,欲投别庙去修行,又耐不得清冷情状,因想这件买卖倒还轻省热烈,遂趁年纪蓄了发,充了门子。雨村那边料得是他,便忙联袂笑道:“本来是故交。”又让了好坐谈,这门子不敢坐。雨村笑道:“贫贱之交不成忘。你我故交也;二则此系私室,既欲长谈,岂有不坐之理?”这门子传闻,方告了座,斜签着坐了。

门子道:“这一种拐子单管偷拐五六岁的后代,养在一个僻静之处,到十一二岁,度其面貌,带至他乡转卖。当日,这英莲我们每天哄她玩耍;虽隔了七八年,现在十二三岁的风景,其模样固然出脱得划一好些,然大抵边幅,自是不改,熟人易认。何况他眉心中原有米粒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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