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最后那一寸[第1页/共3页]

“畴昔数十战我们都未能分出胜负。如果此次能够,我倒有个设法。”赫连岳眸子一转。

“如果你真将我击败,当时我必然已是个死人,你想看本身脱手摘便是,何必问我?”

到傍晚时,北地马队达到距鲜卑人五十里处。公孙雪命令不再进步,当场安营,并派出几个精干标兵,趁着夜色骑马到鲜卑营寨前,弯弓搭箭送出来一封战书,上写:“日出之时,我必来战。公孙雪。”

赫连岳先开的口。只听他哈哈大笑道:“将军俄然拜访,不知所为何事?”

赫连岳身长九尺,虎背熊腰,肌肉暴鼓,双手各持一柄三百斤重的精钢大战锤,就连胯下的坐骑也是罕见种类的战马,通体覆盖着北极熊一样的长毛,在身形和力量上比同类大出很多。更可骇的是,相传此马不吃草,只吃死尸,每天都会垂着鲜血淋漓的大嘴在死囚牢四周转来转去,只等赫连岳一声令下,便可大开贪吃之宴。除此以外,若无赫连岳的束缚,它还会在疆场上猖獗进犯其他战马,其残暴脾气和巨大抵型使得它有如百兽之王,常常还未开战就迫得对方战马委靡胆怯,输了气势。

自小就心高气傲的赫连岳发誓毫不坐视光荣数百年的赫连家沦为他姓的奴婢,因而他单身到万里以外的北荒绝域学艺。世人不知他在那边有如何的奇遇,只晓得他六年后返来时,已是草原上不成对抗的战神。

“这就是我们之间较量的独一成果,或许将来会窜改,但目前是如许。除非是你或者我变得更强。”公孙雪说。

虽说一晚没睡,但公孙雪清秀的脸上毫无倦意,反倒更显精力。他淡然地看了低垂一眼,说:“确切好玩。曾经有次我们率军对峙了三个月,也如许聊了三个月。经历的厮杀太多,你就会发明统统都是游戏。你也是时候去玩你本身的了。”

“好!”

赫连岳剽蛮的脸上笑容不改:“哦?即便我不拦在山口,他可有那本领上得山去?”赫连岳此话有理,因为想上聆仙山的人现在都长眠于山腰了。

“又是如许?”赫连岳哭笑不得。

“或许下一次,我就会不顾统统地砸下去。”

低垂心中感慨:仅从这扯破江山的气势来看,幽州的北地马队被称为天下第一雄师是当之无愧的!五千人步队的阵容看起来都如此震惊,那么十五万北地马队一齐行动起来呢?难怪宁岱曾说幽州牧公孙雷有野心称帝,但是谁手里有支如许的军队不想和天子掰掰手腕?

“在哪战?选址。”

赫连岳的战锤生生止在半空中,没有砸下去。此时它距公孙雪的头顶只要一寸的间隔。

同为马队,鲜卑马队的战力远不如幽州北地马队。这是因为鲜卑人的金属冶炼技术程度低下,能造些堪用的刀剑已属不易,对于精工细造的铠甲出产,便束手无策了。以是鲜卑马队常常以简便的皮革为战甲,这使得他们矫捷性虽强,防护性却差,面对汉人的强弓硬弩亏损很大。

“对不起,你当个壮劳力还能够,一起过日子就算了。”公孙雪竟然也有诙谐的时候。

“战!”

软榻上熟睡的章怀东被他吵醒,嘟囔了一句:“你才无聊,竟然陪着聊了一夜。”

他汇集父亲流散的旧部,东征西讨,所向披靡,在三年以内使得赫连部落权势生长到极盛,一举压过宇文、慕容、独孤、斛律和拓跋五大部落,成为鲜卑三十六大部落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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