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到修仙论坛上问问真正的的神仙?
如果能再惨白一点该多好?
最后他的修为太低,又身处没甚么火食的偏僻丛林里,底子没有窜改本体色彩的体例。直到前几年机遇偶合,有位来旅游的女仙给了他一个能让人到分歧天下游历的《元泱苍华》游戏客户端,他才借着传送阵的便当,从出身之地阿谁不通火食的原始丛林搬到了这座发财的小千天下,见地到了人类先进的鲜花种植技术。
固然底下答复的上仙们都说他如许的妖修分歧适修神道,轻易被凡人的欲念带偏了心性,不过总比当一辈子粉莲花,连点化本身的仇人都见不着强吧?
——要不是植物类妖修化形以后也没法分开本体,他早连这条透露本身花儿本来色彩的链子都不要了!
“不可,不要合上,不能比及明天——”这时候如果合拢花瓣,明天再着花的时候就会变成俗艳的粉红色,不再是让那小我“凝然心是白莲花”的纯粹白莲了!
“从征万里走风沙,南北东西老是家;落得胸中空索索,凝然心是白莲花。”
镜中人的皮肤微呈透明光芒,五官精美昳丽,眼神迷离地倚在浴缸里。固然白衣白发、整小我都泛着种失血过量的不安康光彩,却从骨子里透出一股说不出的精力量,似有折不竭的风骨支着他,清孤秀挺,没有弱不由风的感受。
这副人造花儿的模样可如何见人……就是将来有缘再见到那位点化他成精的仇人,人家看着这花儿都得觉着本身当初点化的是朵鲜莲花,不是这么个塑料花,不能认他吧?
他睁大眼睛尽力想看清对方的模样,面前却只要一片濛濛烟霭,只能辩白出一小我形的恍惚表面,乃至连高矮胖瘦都看不出来。这小我不像其他来观花的人那样,不管他能不能接受就他的叶子上走动、蹦跳,而是纯真地把他当作一朵斑斓的莲花来赏识,踩在他叶片上的身材也很轻巧,底下的叶脉几近没有受力的感受。
灵酒的醇厚香气从他满身材肤中披收回,仿佛这副躯体的血管里流的已不再是血,而是纯粹的酒精。不过这是变白的需求代价——他在网上订过一套鲜花脱色技术,此中第一步就是泡甲醇、乙醇异化溶液脱色。试过以后发明产业酒精和漂白剂对他的本体不起感化,便狠狠心买了一缸最醇厚、灵气也最炙烈的“醉仙乡”,全部儿身子都泡了出来。
但是他能感遭到那人是喜好他的,落在他身上的眼神和蔼息都非常和顺,还给他念诗——从没有人给他念过诗,这必然是世上最美的诗!
他也满心欢乐,因而尽力伸展着花瓣和叶片,想让人类看到他更斑斓的模样。
连念初不无遗憾地摸了摸脸颊,赤着脚踏过一地水走出浴室,换上乌黑的衬衫、长裤,再将裤脚束进高筒马丁靴里。那条链子被遮得妥妥铛铛,满身高低除了眼眸和长发都是一色纯白,任谁也看不出他的本体是粉色的了。
因而他苦学文明知识,一边从形状气质上切近有白莲花特质的人类,一边试用各种能窜改本体色彩的科技手腕。
梦境到此戛但是止,他在酒气的包抄下重新回到了实际中。
连念初固然是朵莲花,可并不是那种风吹吹就低头的睡莲,而是没成精时叶子都能承重80公斤的王莲,担负天然分歧。他拿定主张,把神识从客户端里抽返来,展开眼就瞥见了劈面镜子里的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