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返来了!”
……
阎王弹指间将他丢回人间,这事情不成思议,更让魏可无法的是,本身的灵魂并没有回归本身的躯体里,而是附身在一个叫作魏可可的傻小子身上。
浑身高低其他零件都很普通,唯独这条左臂,摸上去没甚么分歧,但用力绷紧肌肉,手臂就会变得坚固如铁,哪怕是粗大的树干,也能一拳打出一道拳印!
夜幕下,六条健旺的身影,如同一串飘忽不定的虚像,在丛林中悄无声气快速穿行。
大爷的!算命的满嘴跑火车,不成信!
这身影在十字路口站定,贪婪呼吸着深夜微凉的氛围。
阎王弹指间,一道罡风将魏可左臂撞作齑粉,对劲大笑:老子为王,尔为囚,由不得你!脾气倒是刚烈,颇合本王情意,却毕竟乃精神凡胎,且去吧!
这是跟着他一起去死啊!好兄弟!
魏可暴起,挥拳直击阎王,口中怒喝:宁下油锅!不肯为犬!
魏可灵魂如同白驹过隙。
曾经的水兵陆战队王牌分队长魏可,已经从这个天下上,烟消云散!
他的目光变得凶恶。
好古怪,哪个正凡人类,具有如此力量?
“他奶奶的!听动静怕不是有几百人!傻魏,现在我们如何办!”
两道身影,如同蛟龙出海,义无反顾地冲进丛林。
……
身高178,肌肉健壮有力,乃至就连长相,也与魏可有着七分类似,单眼皮、双目狭长,稍稍带点恶相,算命的曾言,这恶相并不影响魏可的出息,反而是大富大贵之相。
他们不是旅游者,因为,他们手里握着枪!
“履行号令!此次老子上,今后有机遇,没人跟你抢!”
夜。
阎王忽尔掐指一算,惊道:糟!存亡簿上竟然看花了眼,这魏可可又是哪个?莫不是天命昭然!
“跟着我向前冲!好兄弟,今儿个痛快去爽一把!爽完了,我们来世再做兄弟!”
现在的他,仅是一个浅显少年人罢了。
这里是荒无火食的海岛,丛林富强,树木长得很有特性,低矮而稠密,广大的树叶就像一扇扇翻开的巨型葵扇,在如许的环境里,视野遭到了极大的停滞。
“现在!号令!”
谁能不怕死,他魏可不怕死吗?那是胡扯好不好,真正不怕死的只要死人!
哎!瞎想又有甚么用!
一刹时,海岛仿佛复苏了过来,本来黑黢黢的丛林,在这突如其来的照明弹的闪光下,亮如白天,统统的统统都闪现出本相。
砰!砰!
东部外海,某岛链以东200海里处,编号F海疆。
但,这时候他不敢堕泪,因为,那样只会让视野恍惚,没有其他一点好处,再说了,堕泪管个球用,仇敌不会因为你堕泪了,就给你多那么一丝怜悯。
如果有人用远红外镜头从高空停止拍摄,并且将画面定格放大,就会发明,这是六个身穿玄色活动服的青年,东亚人种的面孔,头戴玄色帽子,但是,他们的打扮有些怪,连常见的商标标识都是没有的。
魏可不由得暗自猜想,如果再把他扔回外海的知名岛上,可否保住一条命?
※※※
惜哉!他是傻魏,他曾是一个兵,一个为国战死疆场,为兄弟而亡的浅显一兵!
奶奶的!如果不是亲眼所见,魏可必定不敢信赖,一贯牛逼哄哄,号称天不怕地不怕的老团,有一天也会像个新兵蛋子似的,严峻得声音都在颤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