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话的是老团。
“现在!号令!”
或者说,他现在已经不是魏可,而叫作魏可可。
这里是荒无火食的海岛,丛林富强,树木长得很有特性,低矮而稠密,广大的树叶就像一扇扇翻开的巨型葵扇,在如许的环境里,视野遭到了极大的停滞。
……
“我艹你姥姥!老子跟你火伴几年,总跟在你前面擦屁股,这一次,老子不干!你傻魏不怕死,老子就是怕死的孬种吗?咱俩是红箭07的追风双煞啊,要当豪杰,老子先上,第二个才轮到你!”
阎霸道:虽为凡人,却也是大造化之人,且与本王有缘。赐你一世阳寿!待你返来,须进献灵魂,拜入本王座下,为一忠犬,你意如何?
阎王哈哈笑道:看你个球样,清楚是窝囊!
魏可答:兵士浴血亡,马革裹尸还,却也干脆,无所牵挂。
这时候,走在最前面的大个子青年,仿佛有所发觉,机灵地停下脚步,半蹲身,左手竖起握拳。
这是跟着他一起去死啊!好兄弟!
一刹时,海岛仿佛复苏了过来,本来黑黢黢的丛林,在这突如其来的照明弹的闪光下,亮如白天,统统的统统都闪现出本相。
毫无疑问,中伏了!
“号令!老团代替批示,当场埋没三十秒!我会向左边建议冲锋,把仇敌引向正北方向。三十秒后,全部向左边建议冲锋!记着!行动要快,要猛!不到岸边不准停!最后重申一点!上了这座岛,你们就是没有身份的人!记着!不得投降!不得被俘!”
砰!砰!
现在的他,仅是一个浅显少年人罢了。
但,黑夜是最好的假装,作为特种兵精英,他必须熟谙暗中。
夜。
阎王问:凡人,可有顾虑之事?
投降?一群痴人!
大爷的!算命的满嘴跑火车,不成信!
“重视埋没!”
阎王忽尔掐指一算,惊道:糟!存亡簿上竟然看花了眼,这魏可可又是哪个?莫不是天命昭然!
但,魏可没有趁机去嘲笑老团是软蛋。
清冷的光芒下,魏可手握突击步枪,如同一只猎豹,冲了出去。
身高178,肌肉健壮有力,乃至就连长相,也与魏可有着七分类似,单眼皮、双目狭长,稍稍带点恶相,算命的曾言,这恶相并不影响魏可的出息,反而是大富大贵之相。
不过,都说傻人有傻福,傻子身材倒是不赖。
但,这时候他不敢堕泪,因为,那样只会让视野恍惚,没有其他一点好处,再说了,堕泪管个球用,仇敌不会因为你堕泪了,就给你多那么一丝怜悯。
魏可的神采非常凝重,却狠狠咬着牙,语气果断。
身后,是满含热泪的几双眼睛。
魏可瞋目而视。
脑海中恨恨想道:如有来世,我命不由人!
老团吓得神采刷白,疯了普通嚷道:“你这是去送命啊!你个傻魏!让我去吧,老子张团荣烂命一条!你是07的魏老迈,你不能死!再说了,你比我猛,有你在,必定能带兄弟们杀出去!”
谁能不怕死,他魏可不怕死吗?那是胡扯好不好,真正不怕死的只要死人!
※※※
……
街角的暗淡灯光下,走来一道高大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