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总计六人,公路上死了两个,农田的杂草里一个,吉普车上有三个,此中吉普车的司机坐位上,死掉的那小我,左手还扶在方向盘上,这家伙竟然是一手开车,一手举着步枪射击的。

只不过,魏可一样也晓得,胜利的天平,已经完整倒向了他这一方。

然后,敏捷退出弹夹,从口袋里取出枪弹,把弹夹重新填满。

实在,他也不敢和这个老头过量议论本身,因为,老头绝对很聪明,而他魏可的身份,本身就是谜团重重,万一说的不好,让罗曼诺夫曲解了,反而引发费事。

“那么,你能奉告我吗?我听到有人投降了,你为甚么还要杀人?”

“你用的是戈壁之鹰!上帝!我亲目睹证了一场战役,有人用一支戈壁之鹰,打了一场正式的战役!这是古迹!东方孩子,你必然是某个国度培养出来的精英级特工!你是专门来找我的,我猜对了吗?”

魏可答道:“我没有接管投降!”

魏可察看了一下,并没有靠近吉普车,而是变更方向,绕向了停在公路边那辆车的火线。

这是两个已经完整放弃了抵当的仇敌。

魏可吃惊不小,他没想到,抓捕的人当中,真的会有甲士,这个篓子捅大了,Y南甲士的社会职位很高,死掉三个甲士,此中另有个军官,局势已经变得更严峻了。

胜利了!

仇敌已经胆怯,接下来,躲在暗处的他成了猎人,只要略藐谨慎一点,就能把全数仇敌击毙,获得终究的胜利,这个成果,即便是魏可本人,也感觉足以自大。

啪!啪!

想当年,在和老美的越战期间,Y南曾经有几支王牌军队,屡立军功,厥后南北越同一,这几支军队的番号都被保存了下来,此中就包含357师,对于这些,魏可约略晓得一些。

“投降……我们投降!”

E罗斯老头的智商,的确很高!

但,魏可没有一丝怜悯之心,判定举起了戈壁之鹰。

他单腿跪地,细心侧耳聆听四周的动静。

开着车往前走出去不远,路边呈现一个奔驰的人影。

但,他也没缩手缩脚,反而一咬牙,把这位黎少尉的戎服给扒了下来,因为此人的身材比较高,并且被击中的是头部,身上的戎服根基没沾上血,魏可感觉,这身戎服或许对他有效。

魏可说着,烦恼地揉揉缩在本身身边的小欢的小脑袋。

话说,357师的兵士,为甚么会和金头虎王的部下,搅合在一起?

哪怕是戈壁之鹰,魏可也不想,用手枪和主动步枪对射,是提着脑袋冒死,那种滋味不好受。

甲士,三名现役甲士!

他也是血肉之躯,他也怕死!

话说,高吉山送给他的这支戈壁之鹰,是没有备用弹夹的,的确只能作为侵占性兵器,用这把手枪来支撑一场战役,估计也只要魏可如许的傻大胆,才有这份胆量!

持续的两枪,近间隔射击。

戈壁之鹰的枪弹能力非常可骇,那两小我的脑袋,就像是爆开的西瓜,一下子就炸了。

刚才的战役中,他已经开了七枪,射中率是百分之百,击中四名仇敌,打碎了吉普车的两个大灯,外加一条狗,现在,弹夹里已经空了,仅剩枪膛里的一发枪弹。

假定三个甲士被杀的动静传出去,会产生甚么?

看来,今后最好还是把小欢带在身边,这小东西平时不起眼,关头的时候真有效,假定刚才有小欢在,他只要故伎重施,让小欢把狗引开,就能制止此次不需求的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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