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亏,他的运气充足好,到目前为止,他还是活着的。

然后,敏捷退出弹夹,从口袋里取出枪弹,把弹夹重新填满。

魏可的嘴角暴露一丝嘲笑。

但,魏可没有一丝怜悯之心,判定举起了戈壁之鹰。

罗曼诺夫的思惟腾跃的短长,又提出了一个困难。

话说,357师的兵士,为甚么会和金头虎王的部下,搅合在一起?

就在这时,公路上响起了一个颤巍巍的喊声。

走上前,从尸身中间捡起一个手电筒,开端打扫疆场。

他单腿跪地,细心侧耳聆听四周的动静。

伸手到这名少尉胸前的口袋里一摸,公然,找出一本红色的军官证。

他的遐想力一样丰富。

“别提了,那些人带了一条狗,老子差点没命!”

当他走到公路上的时候,最后残剩的仇敌,进入了他的视野。

这小我身上穿的是一身显眼的戎服,魏可靠近看了一下,军衔是少尉,除了这名少尉,吉普车上别的两个枪手也都是甲士,身上穿的是Y南群众军的正规礼服。

陆军第89军357师2团,少尉排长,黎司阳。

就在那辆车的朝向公路一侧,躲着两小我,此中的一个坐在地上,背靠车门,手里举着一支长长的步枪,枪口朝天,上面挂着那件衣服,而另一小我跪在地上,面对着汽车,仿佛在祷告。

魏可没有出声,而是悄悄站起家,猫着腰,机灵地往前走,不收回一点声音,当他颠末那辆停在农田里的吉普车的时候,清楚地瞥见,有小我影软软地趴在车门上,一动不动。

“老迈,刚才是谁在兵戈?”

看来,今后最好还是把小欢带在身边,这小东西平时不起眼,关头的时候真有效,假定刚才有小欢在,他只要故伎重施,让小欢把狗引开,就能制止此次不需求的战役。

357师,那不是Y南的一支功劳军队吗?

仇敌已经胆怯,接下来,躲在暗处的他成了猎人,只要略藐谨慎一点,就能把全数仇敌击毙,获得终究的胜利,这个成果,即便是魏可本人,也感觉足以自大。

E罗斯老头的智商,的确很高!

公路上就有一辆现成的汽车,魏可当然不会傻到持续走路,带着罗曼诺夫上了车。

公然另有两个仇敌。

魏可吃惊不小,他没想到,抓捕的人当中,真的会有甲士,这个篓子捅大了,Y南甲士的社会职位很高,死掉三个甲士,此中另有个军官,局势已经变得更严峻了。

对方总计六人,公路上死了两个,农田的杂草里一个,吉普车上有三个,此中吉普车的司机坐位上,死掉的那小我,左手还扶在方向盘上,这家伙竟然是一手开车,一手举着步枪射击的。

那是手里拿着枪的沃嘎在往回赶,魏可从速泊车,号召沃嘎上车,黑暗中,一道黑影一闪,小欢也窜了上来,这小东西是和沃嘎一起跑返来的。

“先生,您猜错了!现在,如果我们不想被Y南人打死的话,该当快点逃命!”

啪!啪!

罗曼诺夫已经从地里爬出来,深一脚浅一脚地来到魏可身边。

魏可答道:“我没有接管投降!”

实在,他也不敢和这个老头过量议论本身,因为,老头绝对很聪明,而他魏可的身份,本身就是谜团重重,万一说的不好,让罗曼诺夫曲解了,反而引发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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