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丑晦,日有食之。
蒲月,戊胡,封故济北惠王寿子安为济北王。
戊午,赦天下。
孝敬天子下
冬,十月,甲申,上行幸长安。扶风田弱荐同郡法真博通表里学,隐居不仕,宜就加衮职。帝谦虚欲致之,前后四征,终不平。朋友郭正称之曰:“法真名可得闻,身可贵而见。逃名而名我随,避名而名我追,可谓百世之师者矣!”真,雄之子也。
阳嘉四年乙亥,公元一三五年春,北匈奴呼衍王侵车师后部。帝令敦煌太守出兵救之,倒霉。
南匈奴句龙王吾斯、车纽等反,寇西河;招诱右贤王合兵围美稷,杀朔方、代郡长吏。夏,蒲月,度辽将军马续与中郎将梁并等发边兵及羌、胡合二万馀人掩击,破之。吾斯等复更屯聚,攻没城邑。天子遣使责让单于;单于本不预谋,乃脱帽避帐,诣并赔罪。并以病征,五原太守陈龟代为中郎将。龟以单于不能制下,逼迫单于及其弟左贤王皆令他杀。龟又欲徙单于远亲于内郡,而降者遂更猜疑。龟坐下狱,免。
夏,四月,丙申,京师地动。
蒲月,戊戌,诏以春夏连旱,赦天下。上亲身露坐德阳殿东厢请雨。以尚书周举才学优深,特加策问。举对曰:“臣闻阴阳闭隔,则二气否塞。陛下废文帝、光武之法,而循亡秦奢移之欲,内积怨女,外有旷夫。自枯旱以来,弥积年事,未闻陛下改过之效,徒劳至尊透露风尘,诚无益也。陛下但务其华,不寻实在,犹缘木希鱼,却行求前。诚宜推信革政,崇道变惑,出后宫不御之女,除太官重膳之费。《易·传》曰:‘阳惑天不旋日。’惟陛下留意裁察!”帝复召举面问得失,举对以“宜慎官人,去贪污,远佞邪。”帝曰:“官贪污、佞邪者为谁乎?”对曰:“臣从下州超备奥妙,不敷以别群臣。然公卿大臣数有直言者,忠贞也;恭维苟容者,佞邪也。”
蒲月,吴郡丞羊珍反,攻郡府;太守王衡破斩之。
永和五年庚辰,公元一四零年春,仲春,戊申,京师地动。
武陵太守上书,以蛮夷率服,可比汉人,增其租赋。议者皆觉得可。尚书令虞诩曰:“自古圣王,不臣异俗。先帝旧典,贡税多少,所由来久矣;今猥增之,必有怨叛。计其所得,不偿所费,必有悔怨。”帝不从。澧中、漸中蛮果争贡布非旧约,遂杀乡吏,举种反。
蒲月,癸丑,山阳君宋娥坐构奸诬罔,收印绶,归里舍。黄龙、杨佗、孟叔、李建、张贤、史泛、霸道、李元、李刚等九侯坐与宋娥更相赂遗,求高官增邑,并遣就国,减租四分之一。
十仲春,乙亥,上还自长安。
龚疾寺人擅权,上书极言其状。诸黄门使客诬奏龚罪;上命龚亟自实。李固奏记于梁商曰:“王公以坚毅之操,横为谗佞所构,世人闻知,莫不叹栗。夫三公尊敬,无诣理诉冤之义,纤微感概,辄引分决,是以旧典不有大罪,不至重问。王公卒有它变,则朝廷获害贤之名,群臣无救护之节矣!语曰:‘善人在患,饥不及餐。’斯当时也!”商即言之于帝,事乃得释。
秋,七月,钟羌良封等复寇陇西、汉阳。诏拜前校尉马贤为谒者,镇抚诸种。冬,十月,护羌校尉马续遣兵击良封,破之。
十仲春,象林蛮夷反。
大将军商以小黄门南阳曹节等用事于中,遣子冀、不疑与为交友;而宦言忌其宠,反欲陷之。中常侍张逵、蘧政、杨定等与摆布连谋,共谮商及中常侍曹腾、孟贲,云:“欲征诸王子,图议废立,请收商等案罪。”帝曰:“大将军父子,我所亲,腾、贲,我所爱,必无是,但汝曹共妒之耳。”逵等知言不消,惧迫,遂出,矫诏收缚腾、贲于省中。帝闻,大怒,敕宦者李歙急呼腾、贲释之;收逵等下狱。